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劉淼 胡菲 記者 顧潇)揚州一男子酒後駕車出事故,爲了掩蓋自己酒駕的違法行爲,該男子竟再次喝酒,并堅稱事故前自己沒有喝酒,而是事故後所喝。對此,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發現該男子當天經過多個 KTV 和酒吧,并且從其朋友和妻子處證實了其事故前喝酒的事實。近日,該男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刑并處罰金。
△事故現場 通訊員 供圖
2022 年 10 月 4 日淩晨 1 點多,揚州寶應縣淮江大道與安宜東路交叉口東側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轎車自撞機動車道護欄後逃離了現場。接到報警後,民警趕到現場調查。半個小時後,一男子李某主動撥打電話報警,聲稱是自己撞了護欄,事發後他回家喝了酒。民警接到指令後立即趕到現場,發現李某渾身酒氣,手持一瓶喝了一半的白酒。經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 183.0mg/100ml,已涉嫌醉駕。但李某始終否認自己酒後駕車,堅稱酒精含量超标是其事故後喝酒造成。
案件一時有些棘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辦案民警查閱了李某當天車輛軌迹圖,發現李某途經多個 KTV 和酒吧。經過走訪調查,當天與李某共同出入上述場所的範某等人承認了李某飲酒的事實,而李某的妻子也證實案發後李某壓根就沒有回過家。面對鐵證,李某隻好承認了自己醉酒駕車的違法事實。原來,當天李某和朋友聚餐,暢飲白酒後不過瘾,又到 KTV 喝了二十幾瓶啤酒,直到淩晨才開車回家。在路上,李某與電話那頭的妻子起了争執,在争吵中撞上了機動車道護欄。案發後李某還想耍小聰明企圖掩蓋自己醉駕的違法行爲,結果卻是機關算盡難逃刑罰。
近日,寶應縣檢察院對李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爲,李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他的這一行爲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最終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某拘役二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四千元。
(編輯 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