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清遠,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2020 年至 2021 年期間,汪某在照看兒子汪某某(4 歲)過程中三次使用扯拉後衣領的方式來限制汪某某的活動,前兩次造成汪某某窒息昏迷,救治後恢複意識,第三次造成汪某某窒息身亡。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汪某明知采取扯後衣領的方式限制被害人活動的行爲會造成被害人身體傷害,卻仍有意多次實施,主觀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遭受傷害的故意。遂判決被告人汪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汪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