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9 月 14 日訊(編輯 周子意)在美國司法部訴谷歌的反壟斷審判中,一名 Facebook 前廣告高管出席作證,稱由于谷歌對在線廣告技術上的壟斷,就連 Facebook 都無法成功地與谷歌競争。
此外,這位高管還揭露了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與谷歌于 2018 年達成的一項秘密協議(當時 Facebook 還未改名爲 Meta)。
在 2009 年至 2019 年期間負責 Facebook 廣告技術的 Brian Boland 向弗吉尼亞州聯邦法院透露,該社交網絡最初試圖通過 Facebook 受衆網絡(Facebook Audience Network)這一平台在廣告市場上直接挑戰谷歌。
Audience Network 是 Facebook 的一個廣告服務産品,不僅允許廣告商能夠在 Facebook 或 Instagram 上投放廣告,還允許廣告商們在 Facebook 以外的第三方應用和網站上展示廣告。
但到 2017 年,Facebook" 放棄掙紮 " 并得出結論,由于谷歌的壟斷地位,以及這家搜索巨頭在廣告工具方面的優勢,Facebook 難以與谷歌展開有效競争。Boland 指出,谷歌的工具讓它 " 有機會挑選最好的産品 "。
秘密協議
Boland 對弗吉尼亞州聯邦法院法官 Leonie Brinkema 指出,谷歌的廣告交易平台就好比:谷歌能夠在其他人有機會購買之前就從從箱子中挑選出 30 個最好的蘋果,而箱中剩下的隻有爛蘋果可以挑選了。
此外,Boland 還透露了 Facebook 和谷歌間簽署的一項秘密條款。在已知無法有效競争的前提下,Facebook 和谷歌之間進行了一場爲期 6 個月的談判,Boland 全程參與其中,最終于 2018 年簽署了一項協議。
該協議在 Facebook 内部被稱爲 "Jedi Blue",内容爲:當 Facebook 通過谷歌交易平台競标其用于 Audience Network 内的廣告時,能夠獲得優先待遇。
這份協議的官方名稱爲 " 網絡競标協議 ",得到了兩家公司最高層的批準,Facebook 首席執行官馬克 · 紮克伯格和谷歌首席執行官桑達爾 · 皮查伊親自簽署了協議。
有意思的是,這筆交易似乎從未擺上台面。饒是谷歌和 Facebook 分别是在線廣告市場的第一大和第二大參與者,這筆交易的具體細節卻依舊未在周五的法庭證詞中披露,法庭文件僅顯示," 谷歌希望 Facebook 向其支付 15% 的有效媒體成本 "。
此前 2020 年時,一些州檢察長曾起訴谷歌涉嫌壟斷廣告技術市場,并稱兩家公司的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這些檢察長聲稱,谷歌向 Facebook 提出這筆交易,是爲了避免 Facebook 采用一種新技術,而這會削弱谷歌的壟斷地位。随後,紐約的一名法官駁回了這些指控,稱兩家公司達成協議的原因并無不妥。
歐洲反壟斷執法機構也對該交易進行了調查,于 2022 年 3 月結束了調查,也并未采取任何行動。
此外,當美國司法部去年起訴谷歌壟斷廣告技術市場時,他們并沒有指控該協議是反競争的,而是強調即使是 Meta 這樣規模的科技巨頭也無法與之競争。
其他證據
除了 Boland 之外,還有多位企業高管爲谷歌的反壟斷調查作證。
日前,新聞集團的前高管 Stephanie Layser 指出,2017 年新聞集團曾估計,若放棄與谷歌的廣告機構合作,不再受制于谷歌的條條框框,那麽新聞集團當年将損失至少 900 萬美元的廣告收入。
她認爲,谷歌的廣告業務讓其獲益更多,但卻傷害了出版商的利益。業内幾乎沒有人使用其他産品,因爲谷歌的出版商廣告服務器與谷歌的廣告交易平台綁定在一起。
Layser 強調,到她離職的時候,新聞集團大約 70-80% 的廣告交易通過谷歌的廣告平台進行。但谷歌辯稱,這一數據已經過時,大型出版商現在基本都有六個不同的平台來銷售廣告,相關服務則超過 80 種。
美國發行量最大的報紙集團 Gannett 的廣告高管 Tim Wolfe 也作證稱,Gannett 使用谷歌廣告服務器已經長達約 13 年,始終找不到其他現實可行的替代選擇。
此外,Trade Desk、康卡斯特和 PubMatic 等多家公司的員工也在可能出席的證人名單上,還有二十多名谷歌的現任或離職員工等待被 " 召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