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關于在上海市創建 " 絲路電商 " 合作先行區方案的批複,其中指出,原則同意《關于在上海市創建 " 絲路電商 " 合作先行區的方案》。《方案》由商務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并認真組織實施。" 絲路電商 " 合作先行區建設要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發揮上海在改革開放中的突破攻堅作用,鼓勵先行先試,對接國際高标準經貿規則,探索體制機制創新,擴大電子商務領域對外開放,打造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新高地,在服務共建 " 一帶一路 " 高質量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