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目前,全國已有近 30 個省份啓動了 2023 年度公務員省考招錄,其中 27 個省份将在本周末拉開考試的序幕。備受輿論關注的報考公務員 "35 歲以下 " 年齡門檻限制,今年多地有了變化。據不完全統計,近些年已有約 10 個省份将部分崗位年齡調整爲 40 周歲以下。這表明,存在已久的公考 "35 歲頂棚 " 被打破,這是一種進步,也是一種大勢。
對參加公考人員實行年齡限制,當然有必要性。不過,讓考試年齡一刀切 " 冰凍 " 在 35 歲以下,越來越顯示出弊端。"35 歲 " 并非能力強弱、幹勁強弱的分水嶺。以此門檻 " 攔人 ",固然有引才員額限制、幹部年輕化考量之因,但畢竟缺乏科學性、公平性,甚至落入以年齡取士的窠臼。在當下這樣一個人才流動日益頻繁的時代," 固執己見 " 的做法并不适宜。一些報國心切的人雖已年過 35 歲,但年富力強,充滿幹事激情,卻被擋在門外,反證了這一規定不盡包容性、不盡人性化。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公務員錄用規定》有 " 應當在 18 周歲以上,35 歲以下 " 的明确要求,但《公務員法》對報考年齡卻未 " 封頂 ",而僅僅要求年滿 18 周歲。相關規定在細節上的不同之處,當然需要統一,但大方向理應是遵循 " 上位法 ",使突兀之處依法消除。
這一視角帶來這樣的期望:在地方率先 " 破冰 " 的基礎上,形成對于 "35 歲以上 " 的制度性溫情。這意味着,要從基層逐步放寬年齡限制的 " 實驗 " 開始,讓用人大計更完善、更富于張力。換言之,要想讓 " 放寬年齡 " 常态化、制度化,而不是 " 破例 "" 偶一爲之 ",我們還需要在幹部人事制度特别是評價機制、人才培養機制等方面作出更多探索。
參加公考被錄用,是就業的一部分。當前,"35 歲頂棚 " 并不隻存在于公考領域。在企事業單位招聘中,同樣的年齡限制令人窩心。足球隊員年屆 35 歲,确實已進入生涯末期,逞強不得,但對一般意義上的社會人才來說,35 歲才是羽翼豐滿迎風起飛的季節,豈可任性束縛?更荒唐的是,"35 歲門檻 " 居然變成了 "30 歲門檻 "。工人日報日前報道,正值春招時間,記者在多個招聘平台上看到,一些企業将 30 歲作爲招聘年齡上限。這一新情況,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
在老齡化加劇的背景下,用人計劃本應更加關切 " 年齡國情 ",更加關切民間 " 不拘一格降人才 " 的呼聲,何以反其道而行,專走年輕化路線?可以說,戕害勞動者平等就業權、阻滞人才上升通道的種種做法,暴露了急功近利、輕率短視的用人風氣。
如今,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帶頭放寬年齡門檻、消除學曆歧視,向全社會作出了正确示範。古人尚且信奉 " 天生我材必有用 ",今天的我們更應淡化年齡色彩,合理設置條件,努力拓寬用人渠道,讓人才和用人機制更爲和諧。
現代快報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