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7 日,我樂家居(603326.SH)午間公告,因涉嫌超比例減持,于範易等相關股東已于 9 月 7 日收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告知書。我樂家居公告稱,本次立案事項系針對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公司生産經營活動不會受到影響。
據悉,上交所也已在第一時間對于範易等相關涉嫌違規主體發出監管函并啓動了紀律處分程序。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而早在 2021 年,于範易等入股我樂家居之時,就曾在達到舉牌線(持股 5%)時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越線繼續增持,其也因違規舉牌先後受到上交所、江蘇證監局的監管關注、警示。當時,于範易等曾向監管部門表示,将不斷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防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9 月 7 日,我樂家居股價創出曆史新高。截至發稿,該股上漲 2.67%,股價報 16.56 元,最新 A 股總市值達 52.25 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我樂家居昨日再度漲停,已經收獲 8 連闆。8 月 28 日到 9 月 6 日,我樂家居股價從 7.53 元 / 股漲至 16.13 元 / 股,累計漲幅達到 1.14 倍。
股價 8 連闆後,我樂家居自曝股東 " 清倉式 " 減持,上交所火速出手!
9 月 6 日晚間,我樂家居發布異動公告,經公司與其他股東核實,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東于範易及其一緻行動人合計持有 2244.04 萬股,持股比例爲 7.1124%。
截至 2023 年 9 月 6 日收盤,上述一緻行動人合計持股數量降至 4200 股,持股比例爲 0.0013%。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減持股份數量爲 2244.04 萬股,減持比例爲 7.1124%,并買入 4200 股。公司正在積極與相關股東核實股份變動情況。
上交所火速做出回應,9 月 6 日就我樂家居股東涉嫌違規減持下發監管工作函。
要求公司明确列示相關股東于上述時間區間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變動明細 ; 同時,立即自查是否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情形。
對此,9 月 6 日我樂家居發布公告,收到監管工作函,股東于範易及其一緻行動人劉福娟、煙台埃維管業有限公司、西藏埃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煙台埃維商貿有限公司作爲合計持股 5% 以上的股東,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 5% 時應當進行報告和公告,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 3 日内,不得再行買賣股票。公司相關股東的減持行爲已涉嫌違反規定。
對此,9 月 7 日,第一财經記者以投資者身份緻電我樂家居投資者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公司事先确實并不知情。該股東所持股份是自二級市場購買,所以不需要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在其電話通知公司的時候已經完成減持。
截至目前,監管層并沒有對公司給予任何處罰,公司股票也仍在正常交易,後續事件有進展公司會及時跟進公告。
監管處罰在路上
據 21 世紀經濟報道,目前尚不清楚于範易等股東進行違規減持後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參考近日另一上市公司類似案例,不排除要求股東進行股份回購的可能性。
9 月 6 日,東方時尚(603377.SH)控股股東收到北京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并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監管警示決定。
據悉,8 月 30 日,東方時尚曾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東方時尚投資有限公司 ( 下稱 " 東時投資 " ) 于 8 月 28 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 340 萬股,違反了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的相關要求。東時投資承諾将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内盡快購回已減持的股份。
具體來看,8 月 25 日,東方時尚收盤價格爲 6.96 元 / 股,經測算存在股價破發情形。8 月 27 日,中國證監會在官網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爲的明确要求,公司存在股價破發情形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公司股份。
8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東東時投資在已明确知曉相關要求的情況下,仍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
對于前述減持行爲,9 月 6 日晚,東方時尚公告稱,東時投資将通過自籌資金于 9 月 15 日前購回此部分減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購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歸上市公司所有。
不過,于範易等一緻行動人股東和東時投資雖然同樣是違規減持,但違反的條例或有所不同。上交所表示,東方時尚投資上述減持行爲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等相關規定。考慮到東方時尚投資承諾将購回已減持股份,且如涉及收益将歸上市公司所有,可酌情予以考慮。決定對東方時尚投資予以監管警示。
2023 年 3 月,中國證監會發布《2022 年證監稽查 20 起典型違法案例》,在這 20 起典型案例中,上海瀛翊違規減持案(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26 号)是一起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股份的典型案例。上海瀛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作爲藥明康德(603259.SH)的原始股東,于 2021 年 5 月至 6 月期間,違反相關承諾,違規減持藥明康德股票金額 28.94 億元,被處以 2 億元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公開資料、第一财經、21 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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