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4 日,藍鲸财經于央行官網獲悉,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近日連續披露多張罰單。涉事公司包括國通星驿、嘉聯支付、拉卡拉、杉德支付、現代金控、敏付科技等。其中,敏付科技的罰款金額爲六家最大,達到了 478 萬元。
具體來看敏付科技有限公司,因 " 未按規定進行資金結算 ",被罰款 478 萬元。
敏付科技收到大額罰單并非巧合。
今年年初,藍鲸财經曾報道,裁判文書網在今年披露了幾樁走私案件的判決書。内容顯示,第三方支付平台商盟統統付、敏付、易生支付、彙付天下、敏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稱 " 敏付科技 " 或 " 敏付 ")等公司曾與涉案公司有過合作。其中,敏付科技是數家涉案公司的支付合作平台。
敏付科技涉多樁跨境走私案踩雷數家違法平台
據《陳某鵬、陳某逸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内容,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間,兩名被告人受陳某(在逃)雇傭,幫助陳某利用多家虛假跨境電商平台,僞造貨物訂單、支付單、物流單,将本應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的貨物僞報成跨境電商貨物申報。經海關關稅部門計核,兩名被告人偷逃應繳稅額共計 3922.02 萬元。
據裁判文書顯示,敏付科技在案件中擔任的角色是爲陳某旗下虛假電商平台提供電子會員賬戶系統,以及提供交易支付信息推送給海關。
據證人證言,上述在逃人員陳某的虛假電商平台,需要對接報關平台和支付平台。這些平台的接口需要第三方技術公司協助,這個第三方技術公司爲佛山銀燕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下稱 " 銀燕科技 ")。這家銀燕科技同樣多次出現在跨境平台走私案中,爲其提供技術支持。
通過銀燕科技的接口,陳某的虛假電商平台接通了彙付天下支付平台的服務端口,在電商平台生成訂單提交到支付公司申報,就會生成支付單。支付公司根據申報生成支付單,并直接推送到海關電子口岸。與陳某電商平台對接的支付平台還有敏付公司。
證人稱,操作過程,即陳某的電商平台放一筆預存款在支付公司的賬戶裏,随着電商平台的訂單支付流動,這些錢又回到原賬戶,然後支付公司按票數收取手續費,直到這筆款項繳納手續費用盡。該證人幫陳某的電商平台制作過小程序,用來将商城平台申報訂單和支付信息推送給支付公司後導出清單,最後導入給報關平台申報。
據另一名軟件開發公司人事經理袁某的證言,公司合作的第二項内容是幫陳某的虛假跨境平台提供支付接口服務。其中,對接的支付接口主要有幾個,例如商盟、敏付、易生等。陳某的電商平台支付也需要與支付公司簽訂支付推送協議約定推送費用。
據裁判文書中,上海付彙數據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陳某旗下電商平台通過付彙公司的海關數據推送測試接口推送 187177 條數據信息。
在另一樁梁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的刑事案中,一審判決書顯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 年 6 月,被告人梁某與一走私公司簽署兼職業務人員聘用協議。經梁某居間介紹,該走私公司通過與多家企業合作,僞造跨境電商平台交易,同時改低商品價格向海關申報進口。
經海關核定,該走私公司通過上述方式走私進口商品偷逃稅款共計 37.74 萬元。案發後,被告人梁某退出違法所得 41707 元。
無獨有偶,該案中的同案人馬某波稱,上述虛假訂單制作是通過上述技術公司銀燕科技,購買 " 商城助手 " 軟件實現的,馬某波公司操作員将發來的訂單信息導入軟件,會生成虛假訂單,用于向電子口岸申報訂單。
馬某波表示,其公司通過 " 商城助手 " 這個軟件和支付公司敏付科技共享數據,操作員導入訂單數據後,敏付科技就會将訂單數據中的客戶數據提取出來,再根據客戶數據制作虛假的支付單推送給口岸。
馬某波指出,因爲跨境電商平台進口要求商品有實際的客戶在有登記資質的平台上下單和支付。其公司每年通過這種方式進口的貨值大概一個多億元人民币。公司從中收取的費用除開報銷的綜合稅,還收取 2 元 / 票人民币,返還給敏付公司作爲代理支付費,收取 5 元 / 票,其中 4.5 元 / 票返還報關費和場地費,剩下的 0.5 元 / 票返還爲物流費,公司還額外收取客戶 6 ‰的貨值,這是公司收取的毛利,每年大約獲利 100 萬元。
還有一樁邵某齡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刑事案中,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由邵某齡聯系上述技術公司銀燕科技建立的跨境電商購物平台 " 瑞迪商城 ",與支付企業對接虛假支付,向快遞企業購買虛假物流服務信息,找人将虛假三單數據向海關推送申報。經計核,在 2020 年 4 月至 5 月期間,通過 " 瑞迪商城 " 走私入境的貨物偷逃應繳稅款人民币 198.8 萬元。
相關裁判文書顯示,相關技術類證人鄒某表示,其幫瑞迪商城對接了支付企業敏付科技,實現批量支付功能。其對接敏付科技,做批量支付就是爲了通過接口走數據,實際上不是個人消費者支付訂單資金,而是虛拟的數據,形成在電商平台上的交易數據。之所以這麽做是因爲海關要求要交易數據,但海關申報的要求是要消費者實際和原始的支付數據。這麽做不符合海關的監管規範。
值得一提的是,在任某峰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刑事案中,證人謝某(違法跨境電商平台公司員工)稱," 支付單有專門的支付公司,平台找的是财務通、敏 x、銀聯等公司,我們的跨境電商平台會與支付公司數據聯通。物流單則是我們找報關公司去安排物流信息并向海關推送 "。
敏付科技去年曾因支付漏洞遭公安局約談
上述幾樁走私案件,都發生于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間。2020 年,敏付科技曾因 9 項違規,被央行罰款 137 萬元,沒收違法所得 1.9 萬餘元,時任負責人被罰 4.3 萬元至 5 萬元不等。罰單顯示,違法行爲類型包括變相爲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2022 年開年,北海市公安局有關人員在市局反詐中心組織召開敏付科技支付漏洞問題整改工作座談會。會上,敏付科技有關負責人針對 2022 年 1 月 14 日市聯席辦約談該公司時所提出的七個支付結算業務漏洞問題作了整改工作彙報。
據敏付科技官網介紹,敏付科技敏成立于 2017 年,注冊資本 1.1 億元,2019 年 2 月獲得全國範圍的互聯網支付牌照,有效期至 2024 年 7 月,總部位于廣西北海。天眼查顯示,敏付科技的全資股東爲上市公司石基信息 ( 002153. SZ ) ,公司法人在去年 2 月由陳宇程變更爲彭格滿,後者擔任敏付科技多家分公司以及石基商業保理的法人。敏付科技自稱,其利用石基信息自身酒店行業的資源,爲酒店、餐飲、商超、旅遊等石基信息商戶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敏付的支付牌照實際可追溯至 2014 年,北海石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 " 北海石基 ")當時獲發《支付業務許可證》,2019 年換證變更主體爲敏付。據工商信息,敏付和北海石基均爲石基信息全資子公司。
官網介紹,敏付的産品服務包括:收單産品、出款産品、跨境産品和行業産品。收單産品又包含網銀支付、快捷支付、聚合支付、認證支付;出款産品包含代付與結算;跨境産品爲 " 敏互通 ";行業産品爲 " 分賬 "。
敏互通被介紹爲 " 爲邊民個人或企業集賬戶開立、申報确認、跨境支付于一體 "。應用領域爲:邊境地區互市貿易、國内支付和跨境支付、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币支付結算。2021 年上半年,就海外推單業務,敏付跨境電商海關推單總量 109 萬筆;收付彙業務上,廣西邊境地區憑祥互市貿易付彙約 2.2 億元。
據石基信息 2022 年半年報顯示,石基信息的支付系統業務在上半年貢獻營收 1326.21 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同比下降 69.38%,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減少 19.64%。石基信息解釋,主要系敏付科技 2022 年業務轉型,對外部業務進行調整和限制,導緻本期收入成本下降較多。
截至期末,敏付科技的總資産爲 1.71 億元,淨資産爲 0.98 億元。期内貢獻營收 292.31 萬元,營業虧損 932.98 萬元,淨虧損 926.82 萬元。此外,石基信息旗下福彩賭博機項目的開發支出爲 82 萬餘元。
2021 年,敏付科技的營收爲 4610 萬,同比增長 296%,淨虧 440 萬,虧損擴大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