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5 日晚,作家李楓再次發文控訴郭敬明,稱 2010 年的事件是性騷擾。
李楓最新聲明
據悉,2017 年李楓發長文《關于郭敬明,緻所有人》爆料被郭敬明性騷擾,稱 2010 年參加簽售會時,他與郭敬明同住一個房間,郭敬明曾對他實施 " 性騷擾 "。李楓當時已經簽約郭敬明旗下公司,并且出版了小說《燃燒的男孩》舉行簽售活動。第一次郭敬明對同住的李楓進行摸背的舉動,被李楓制止。
李楓
第二晚想對李楓進行騷擾行爲,再次被李楓拒絕,第三晚李楓沒有和郭敬明同住。李楓表示郭敬明實施這些工作時,還說了很多話。李楓并未直言,但從字裏行間不難猜出十分辣眼睛。此外一句 " 能被四爺看上,是那個人的榮幸 ",也讓人議論紛紛。最後李楓表示:此事件,準确地歸類,是性騷擾。
李楓聲明
長文發布後,郭敬明提起訴訟,指控李楓捏造事實,損害其名譽,已構成诽謗罪。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審理郭敬明控告李楓犯诽謗罪一案。經審查認爲,郭敬明指控李楓犯诽謗罪,缺乏罪證,故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郭敬明對李楓的起訴。
郭敬明
郭敬明不服,提出上訴。2018 年 8 月,二審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郭敬明的上訴,維持原裁定。
郭敬明
李楓同時認爲郭的世界是一個淫亂的世界,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據他所知就有五個人,在他知道的人裏面,有一位男生,一表人才,并且當時有女友,有美好和穩定的生活,結果遇到這種事,早已離職,爲他感到可惜。
郭敬明與李楓
88 年出生的李楓今年 35 歲,比郭敬明小了 5 歲。他畢業于中南林業科技大學,也是一名作家。
李楓曾參加第一屆 "THE NEXT · 文學之新 " 全國文學新人選拔賽全國 8 強。還出版長篇小說《燃燒的男孩》《召喚喀納斯水怪》《聖地》。
李楓
時隔 6 年,李楓再談郭敬明事件,表示自己 " 更嚴謹了些,删除了一些主觀性太強的論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