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登雲股份(SZ002715,股價 14.57 元,市值 20.11 億元)新登環境風險榜、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再收環保罰單……2023 年 4 月第二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 A 股綠色周報第 111 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 NGO 公衆環境研究中心(IPE),自 2020 年 9 月起,基于 31 個省市區、337 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 "A 股綠色周報 ",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 2023 年 4 月第二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 9 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周綠鑒:登雲股份新登環境風險榜 旗下金礦采選企業收環保罰單
在企業管理能力、财務狀況、行業競争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爲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4 月第二周)
總體來看,2023 年 4 月第二周,生态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 9 家上市公司。其中,3 家屬于國資控制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9 家上市公司背後有多達 60.14 萬戶的股東,投資标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将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本期,上市公司登雲股份便新登環境風險榜,因其旗下的陝西漢陰黃龍金礦有限公司近期被開出一筆環保罰單。
具體而言,文号爲陝 G 環罰〔2023〕15 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 年 1 月 29 日,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陝西漢陰黃龍金礦有限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爲:擅自停運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由此,陝西漢陰黃龍金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漢陰黃龍 ")被處以了罰款 10 萬元。
登雲股份 2022 年年報顯示,漢陰黃龍主要業務是金礦的采選及銷售,是其主要子公司之一。值得注意的是,登雲股份 2022 年年報披露,漢陰黃龍在去年也曾因環境問題受到行政處罰。處罰原因爲,該公司向大篆溝水體排放工業廢渣(尾礦漿)。此外,發生事故或突發性事件時,未立即啓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采取隔離等應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進入水體,突發尾礦漿洩露事件未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由此,漢陰黃龍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被處以罰款 23 萬元的行政處罰。對這一環境問題,登雲股份 2022 年年報同時披露了公司的整改措施,具體爲:(1)更換老化管道,排除隐患;(2)加派專人巡查、加強日常監管。
旗下金礦采選企業暴露環境風險的登雲股份,2022 年主營業務爲汽車發動機進排氣門系列産品的研發、生産與銷售。而對于其黃金礦采選業務,登雲股份相關公告顯示,2021 年 3 月,公司收購北京黃龍金泰礦業有限公司,進入黃金礦采選等相關領域。
環保處罰:超标排放大氣污染物 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再被罰
2023 年 4 月第二周,數據庫收集到 9 家關聯企業收到與生态環境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爲決定書等,涉及 9 家上市公司。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這家在去年多次收到環保罰單的公司,近期再度受到環境方面的行政處罰。具體而言,文号爲文綜執環罰〔2023〕51 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對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爲:存在 " 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排放大氣污染物 "。由此,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 14 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顯示,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遞交了《陳述申辯意見》;後經讨論,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決定維持原拟對該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
這家多次被開環保罰單的公司是一家養殖企業。去年以來,該公司的養豬場項目多次暴露環境問題。其中,有兩筆處罰金額均超過百萬元,分别因其存在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爲,且通過複查仍然存在超标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情況,未改正違法行爲;以及存在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标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爲,且通過複查仍然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情況,未改正違法行爲;由此被分别按日連續處罰,處以了罰款 385.7 萬元及 510 萬元。而在這兩筆罰款之外,該公司還在去年因存在通過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爲、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産或使用,以及在環境保護驗收中弄虛作假等情況受到處罰。
在處罰之外,據《海南日報》報道,去年 9 月 23 日,海南省生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以下簡稱省生态環保督察辦 ) 就文昌市京基智農養豬場環境污染問題對文昌市進行公開約談,明确要求跟蹤做好污染企業的事中事後監管等工作,真正解決群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态環境問題。
報道提及,文昌市群衆多次集中反映京基智農養豬場項目存在臭氣和污水外排污染情況。文昌市相關職能部門雖多次進行現場檢查,提出整改要求,但均未有效解決污染問題。根據省生态環保督察辦調查,該養殖企業主要存在廢氣、廢水以及其他類環境污染。
此外據報道,海南省生态環境廳也在去年 9 月對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進行約談,要求該企業對整個項目産業鏈進行重新梳理規劃,制定完整、系統的整改方案,盡快消除對周邊生态環境的影響。
而近期,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母公司披露的《2022 年度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報告》,詳細提及了公司整改措施。
在文昌市京基智農時代有限公司之外,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金域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近期這家公司也受到處罰。文号爲普 2308190019 号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上海金域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周浦鎮康新公路 3377 号 6 幢實施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不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準的行爲,由此,上海金域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被罰款 41 萬元。
近年随着 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 A 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 2008 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 ( 試行 ) 》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确立 " 信息公開與公衆參與 ",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衆參與程序,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公衆環境研究中心 ( IPE ) 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 ( NRDC ) 編寫的《2018-2019 年度 120 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 ( PITI ) 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 " 公開爲常态、不公開爲例外 " 逐漸成爲政府和社會公衆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上官新昕、張藝蕾、黃佳钰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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