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7 日,我們從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網獲悉,《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經正式印發實施。方案中提到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燃油車更新置換爲新能源汽車,對新能源車、傳統燃油車實行差異化停車收費價格機制。
《實施方案》提到,推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鞏固公交車、出租車和網約車全面電動化成果,加快推進公務車、輕型物流車等實現電動化替代。
以 "LNG 爲主、電動爲輔、試點氫能 " 爲原則,提升重型貨車、重載環衛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使用比例,逐漸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舊交通運輸工具,2024 年年底前,全面實現深圳港港區内拖車、生活垃圾轉運車清潔能源化。
完善城市小汽車增量調控政策,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燃油車更新置換爲新能源汽車。深入推進内河 LNG 動力船舶推廣應用,支持沿海及遠洋 LNG 動力船舶發展,鼓勵港作船、遊船、公務船使用電能或 LNG 動能,率先在公務船舶領域開展氫燃料電池船舶應用示範。
到 2025 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汽車比例達到 60% 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 130 萬輛左右,LNG 汽車保有量達 2 萬輛以上,氫燃料電池車保有量達 2000 輛左右;到 2030 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汽車比例達到 70% 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 200 萬輛左右。
同時《實施方案》提到,研究分布式能源、需求側響應、儲能發展配套價格政策,探索實施綠色電價、峰谷電價、氣電聯動價格等導向型政策,充分發揮能源市場價格杠杆調節作用。對新能源車、傳統燃油車實行差異化停車收費價格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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