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王舒婷 秦曉微 記者 嚴君臣)沒錢花怎麽辦?沒有正經營生的男子黃某僞造身份證件抵押自己租來的車輛,又擔心東窗事發被租車行老闆報警,轉而再次僞造身份證件想賣掉自己母親的房産還債,孰料一朝案發。日前,經啓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黃某因犯僞造身份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四千元。
家住啓東的男子黃某平日不務正業但是卻消費頗高,2021 年 9 月 17 日,黃某在本地租賃了一輛轎車作日常使用。因爲缺錢,黃某便想将該轎車質押換錢,但是車輛行駛證顯示車主爲倪某。黃某靈機一動,通過手機微信添加了辦假證人員僞造了一張姓名爲倪某、照片爲黃某本人的假身份證。之後黃某順利将自己租來的轎車抵押了 5 萬元,沒過幾天便将這些錢吃喝花盡。
不久黃某聽說抵押租來的車輛會觸犯法律,就趕緊東拼西湊 5 萬元贖回車輛還給了租車行。但哪裏可以再搞來錢呢?天上又不會掉餡餅。黃某左思右想,自己母親名下有套房産,但是母親一直不同意黃某處理。黃某準備先斬後奏,再次找人僞造了一張母親姓名的假身份證。但過戶房産得去行政中心,怕被工作人員發現身份證造假,黃某隻能惺惺作罷。隻是黃某已與買房者張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還收了張某 3 萬元購房定金。
因房屋遲遲不能過戶,張某遂報警處理。後黃某僞造身份證件的犯罪事實很快被查清。日前,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