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謝喜卓)12 月 4 日,現代快報發布報道《把南京 " 執行 " 給了安徽?廣東福田法院回應》(
近日,網傳兩份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執行裁定書》中,出現了 " 安徽省南京市 " 的字樣,作出該裁定的是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某公司分别與江蘇省南京市的兩家公司之間,存在着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法院判決後,最後進入執行階段。
△網傳的《執行裁定書》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原本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的 " 申請執行人住所地 ",均出現了明顯錯誤,分别被寫成了 " 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 " 和 " 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區 "。此外,兩份《執行裁定書》的發布日期,均爲 2023 年 8 月 30 日。12 月 4 日,現代快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時,未發現這兩份法律文書。
12 月 4 日,現代快報率先報道此事後,引發不少網友關注。12 月 5 日,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回複現代快報記者稱,網傳的兩份《執行裁定書》确實存在,由于兩件案子是連案,工作人員在處理法律文書時,一時疏忽,以緻出現錯誤。目前,此事已經移交給了法院督察室,會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 此前,我們已經發現了這個錯誤,我們院裏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進行了糾正,責令相關責任人作了深刻檢讨,也已經啓動了追責程序。"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法院也會以此爲戒,強化管理,切實提升裁判文書的質量。
(校對 張靜超 編輯 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