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王亞媛 記者 曹德偉)号牌是車輛的 " 身份證 ",遮擋、僞造、變造号牌都屬于違法行爲。11 月 22 日,江蘇丹陽警方公布一起案件,男子史某因不滿他人占用自己的常用車位,竟使用白色膠布将他人車牌号中的字母 "P" 改成了 "R"。因其行爲已構成僞造、變造機動車号牌,史某被給予行政拘留三日并處罰款 5000 元的處罰。
10 月下旬,丹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輛小轎車的前車牌爲蘇 LM***P,後車牌爲蘇 LM***R,存在異常。經仔細查看,後車牌号中的字母 "P" 被人用白色膠帶改成了 "R"。
10 月 30 日,民警将車主周某抓獲并移交開發區中隊處理。在調查過程中,開發區中隊民警發現,周某的駕駛證已被注銷,屬于無證駕駛,遂于 10 月 31 日依法對周某給予了罰款 1000 元的行政處罰。然而,周某雖然接受了處罰,卻始終堅稱自己并沒有僞造、變造機動車号牌。
" 真不是我貼的膠布,我也不知道是誰貼的,我一直不知道牌照被改了,直到今天你們警察查到我時我才知道。" 周某說道。
經進一步工作,交警發現,在周某小轎車牌照上 " 動手腳 " 的另有其人。10 月 31 日當天,違法嫌疑人史某被抓獲。
到案後,史某交代,10 月 21 日淩晨 4 點多,因其常用的車位被周某的轎車占用,他心中不滿,想着 " 警告對方一下 ",便使用白色膠帶将小轎車後車牌中的字母 "P" 變造成字母 "R"。
丹陽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僞造、變造車牌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一經發現,嚴厲打擊,切勿以身試法。
(校對 李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