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嚣張的
沒見過那麼嚣張的
誰也沒想到
遵紀守法喊了代駕
卻被明目張膽訛了一把
2 月 8 日,上海一車主在午後飲酒後喊了代駕。這位代駕當時身上并未穿任何制服,也沒有帶任何工作牌。車主起先并未在意,當代駕送其回到住處時,幾次倒車未果。代駕便主動提出要求車主自行倒車,而後先行下車。
然而,當車主正在倒車入庫時,原本坐在一旁看手機的代駕卻故意騎車向前,将自己的電動車狠狠往正在倒車的小車車門上一扔,态度嚣張表示,車主在倒車時撞到了他與電動車,威脅車主要賠償誤工費和工傷費。
車主由于擔心自己酒後倒車行為會被當作酒駕,一開始并不打算報警,給了碰瓷的代駕 4000 元,但是代駕并不滿意。私下協商許久,代駕仍堅持威脅車主應賠付他 1 萬元。憤怒的車主最終選擇報警。
經民警取證後,代駕被拘留 7 日,并且退還了車主 " 賠付 " 的 4000 元。
代駕明目張膽的碰瓷行為惹來網友的憤怒與聲讨:
" 明顯是有預謀的敲詐行為!"
" 慣犯!是否考慮起訴!"
也有網友在痛斥這名代駕太嚣張的同時,提醒車主也得多長個心眼。
那麼,酒後停車究竟算不算酒駕?
根據最新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 二 ) ( 試行 ) 》中針對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出台指導意見表述: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确定罪量刑。對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醉駕案件情節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種情形:
1、挪動車位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将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别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有的甚至是應停車場保安人員的要求挪動車位,且未發生危害後果。
2、救治病人型。該類型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均未發生交通事故。
3、睡覺休息型。該類型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酒駕駛,靠邊停車睡覺。
4、隔時醉酒駕駛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飲酒後将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标準。
5、尚未駛出型。該類型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6、被醉酒駕駛追尾型。該類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酒駕駛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對于車主來說
這次代駕體驗無疑是無妄之災
代駕明顯有預謀的碰瓷
更令人感到憤怒
但這 " 失而複得 " 的四千元
也是一種提醒
如今代駕行業規範已經相對成熟
車主在找代駕時
應該仔細核查代駕的身份與工牌
不能為了省事而無所謂
平台也應進一步加強監管職責
建立更加完善的
懲罰機制和黑名單系統
面對這種故意碰瓷的惡劣行為
應拉入黑名單
保障廣大車主們的消費體驗
雖然車主酒後挪車
并非本意
但是小編仍要提醒各位車主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行車不規範
親人兩行淚
來源:上海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