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好的退費,結果一拖再拖
讓人心力交瘁!"
市民周女士 9 月 26 日向媒體求助
在健身房裏花費上百萬後
教練離職了!
買了 100 萬課,教練辭職了
想退費卻要扣 30% 手續費
2018 年周女士在闵行區蓮花國際廣場的舒适堡健身辦理了健身卡,2020 年 5 月開始,在教練提出充業績的要求下,陸陸續續購買了 100 多萬的課程!
現在教練突然離職,購買的課程還沒有上完,周女士要求退回剩餘的 43 萬多元,卻被舒适堡要求扣除 30% 手續費,也就是扣除 13 萬多!
周女士認爲:
明明是舒适堡違約
爲啥要自己支付手續費?
周女士與舒适堡簽訂健身合同并按約定支付費用,雙方之間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務合同關系。在舒适堡場地接受私教服務,教練也是舒适堡的員工,所安排的課程具有一對一授課、充分信賴教練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的特殊屬性,既然教練從舒适堡離職無法繼續授課,周女士主張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舒适堡是無權扣除手續費的。
門店踢皮球給總部後無音訊
在健身會所陸陸續續支出 100 多萬讓人瞠目結舌,但周女士接下來面對的退款更艱難,雙方一直在展開 " 拉鋸戰 "。" 他們說退款要走流程,要向總部申請,可是時間過去很久了,多次催促都沒有下文。"
舒适堡(蓮花國際廣場店)售後主管王女士 9 月 26 日表示,周女士的退款申請 9 月 21 号已經按照流程發郵件給公司了,要 2 周左右答複。
這期間周女士反複催促,可到了約定期限仍然未果。10 月 19 日,舒适堡(蓮花國際廣場店)售後主管王女士把 " 皮球 " 踢給了總部," 要等公司回複後才能知道 "。而總部市場部的殷女士表示,要向香港總部提出申請,還有流程要走。
10 月 30 日,距離周女士首次反映情況已經過去了 1 個多月,但是否能退款還是個未知數。記者緻電舒适堡(蓮花國際廣場店)的銷售朱女士,對方接起電話就說主管不在,要下午才上班。舒适堡總部市場部的殷女士表示,目前的方案是 12 個月分期退款,如果消費者不同意,就無能爲力。
爲了早日拿到退款,周女士隻能同意舒适堡扣除 5% 的手續費,但長達一年的退款周期讓消費者感到進退兩難:
同意該方案的話,就要承擔可能拿不到錢的風險;
不同意的話,對方就扔下一句 " 走司法途徑處理 ",就不管了。
在該品牌評論區
不少消費者談到了類似的經曆
雖有多條法律規定
但維權仍艱難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可見,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是消費者主體的法定權利,當預付式消費合同中關于不退費的條款範圍過大導緻排除或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時,應當被視作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且具有強制交易的性質。
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 "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 , 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 ,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 關于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第 563 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53 條之規定,法院通常傾向于支持消費者解約、退費等訴訟請求。同時,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承擔預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 ( 試行 ) ( 2016 修正 ) 》第十八條規定," 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 5000 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 1000 元。" 私教協議是在辦理會員卡的基礎上簽訂的,是經營者以服務合同的方式發行了記名預付卡,應參照适用此規定。因此,若私教服務合同的标的金額超過 5000 元,也是違反了上述規定。
這麽多的法律規定
也沒能管住百萬健身費的發生。
一筆筆大額錢款付出去,
等退款時,
才知道維權有多艱難。
連續多日追蹤報道發現
舒适堡并沒有在解決問題,
而是把新的難題留給消費者。
坊友們遭遇過這種情況嗎?
歡迎留言說說
來源丨上海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