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殺人犯,究竟可以嚣張成什麼樣?或者說,一個人,可以毫無底線成什麼樣?他,身上背負着多樁殺人案。然而,他不但沒有隐姓埋名忏悔贖罪,反而堂而皇之公開露面,甚至還把自己的罪行寫書出版。緊接着,通過種種 " 炒作 " 生生把自己炒成了網紅 …… 有人說,他是殺人犯中的 " 天花闆 " ——《我是殺人犯》
他叫李鬥石(樸施厚飾演),是 15 年前殺害多名女子性命的連環殺人案的殺人兇手。然而,根據韓國法律,過了十五年訴訟有效期,他哪怕自首,法律也拿他毫無辦法。就這樣,他完成了一個完美的犯罪。
甚至還把自己的犯罪經過以及細節,都寫成自傳出版。大開發布會,搞得陣仗比頂級明星都排場。
不,堪比頂流明星,因為他樣貌英俊,談吐不凡,絲毫不像是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反而有點偶像明星的感覺,新書發布會現場堪比電影節明星走紅毯。有萬千少女追捧他,視他為男神般的存在。都誇贊他是 " 高智商罪犯 "," 簡直就是天才 "," 歐巴好帥!" ··········
看看來簽售會現場排隊的陣勢,恨不得排到了法國。
哪怕是出來休閑娛樂一下,也是六七個保镖保駕護航。這陣勢,這排場,妥妥的頂流配置。
而且他很會為自己打造形象,不僅積極進行慈善,挽回觀衆口碑與好感。
甚至還表示要把自己賺到的錢都全額捐出。
不得不承認,他這一波操作下來,的确公關界的天花闆,讓無數人都拜倒在他的胯下。就連女記者提問都是:你外表很英俊,是不是在接受皮膚保養呢?
殺人犯外表很英俊,就可以獲得流量,成為網紅,接受大家的追捧嗎?女記者提問的嘴臉,令廠長感到厭惡,尤其是殺人犯最後的邪魅一笑,更讓人後脊梁骨發涼。這世道怎麼了?縱使萬般厭惡,但這一魔幻行為卻在現實中上演了。原來影片中殺人犯擁有狂熱粉絲,這種娛樂至死的熱潮,并不是影視化誇大,而是已漸成常态。早在日本,就有這麼一個真實罪犯,市橋達也。他曾殘忍地奸殺他的英語老師并埋屍,随後整形逃亡在外。令人發指的罪行,讓他成為了日本史上懸賞令最高的通緝犯之一。按理說,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罪犯,應該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才對。而令所有人沒有想到的是,他被捕時抓拍的照片曝光後,随着一張入獄照便俘獲千萬少女粉。
甚至不少人稱他是 " 日本最帥罪犯 "," 像漫畫一樣的陰郁王子 ",一些女生狂熱到表示等他出獄後願意嫁給他。
而他本人也和本片中的男主人公一樣,出版了一本《被捕前的 2 年零 7 個月空白實錄》一書,裡面詳細描寫了作案的過程,以及之後逃脫躲避的生活。這本書出版後賣得十分火爆,僅僅是版稅他就賺到了幾千萬日元。可他明明是一個殺人犯啊!不知道是電影太敢拍,還是現實太魔幻。而無獨有偶,最近廠長也被國内一則新聞給惡心到了。曾經的強奸犯,如今成了坐擁十幾萬粉絲的網紅。
甚至,他直播所賣的物品均是女性用品,化妝品,内衣褲專用洗衣液,以及衛生巾,美名其曰是「關愛女性」。但他所做的事,卻是傷害女性。原本他是靠尋親男孩的人設走紅,後來開啟直播大業,到這裡也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然而他直播時随口而出的一句話開啟了整件事情的導火索。他透露自己是 " 從裡面出來的 "。翻譯一下,也就是坐過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來他犯下的是強奸罪,并且是持刀強奸了一位年僅 15 歲的未成年少女。
強奸,15 歲未成年少女,十幾萬網紅。這幾個字眼串起來,尤為的刺眼,辣眼睛,一個強奸犯怎麼會搖身一變成為網紅呢?這簡直是太魔幻了。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每條視頻下面都有狂熱的粉絲支持者:
甚至把坐牢洗白成:坐過牢都是有本事的人。
講真,廠長并不是歧視犯過錯誤的人,而是他所犯下的錯誤是不可原諒的。因為他犯下的錯誤,是侵犯未成年少女。并且當時,女孩已經告訴明确告訴他自己才 15 歲,而他依舊行使惡行,最後還甩鍋給酒精。講真,無論是明星還是網紅,作為有一定群體支持的公衆人物,他們的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普通大衆。而他最惡劣的行為是,知錯不改。犯罪後受到懲罰改過自新,也能被人接受,而他的惡劣之處在于,他說坐過牢的不都是壞人,将自己的犯罪行為洗白成冤屈。把坐牢行為稱之為 " 為青春付出了代價 "。
為了流量,不惜用自己犯罪的經曆吸粉,這不僅僅是惡劣,而是毫無底線。将自己的犯罪經曆當成宣傳的噱頭,置受害者的尊嚴于何處?他每直播一次,都是在往那個受害女孩的心口上捅刀子。對他而言,他不過是為青春付出了代價,但對于那個女孩而言,是毀了她一輩子。而現在,他還在用她的悲慘受害經曆,為自己引流。仔細一看,無論是電影中的李鬥石,還是日本的殺人犯市橋達也,還是國内的強奸犯黃某。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用 " 我是殺人犯 / 強奸犯 " 抓住獵奇流量密碼成為網紅。沒有絲毫罪惡感,甚至還有點 " 引以為傲 "。
在片中,男主人公作為殺人犯,甚至臉不紅心不跳的為粉絲簽名寫道:幸福常在。
真的會幸福嗎?看到殺人犯,強奸犯有如此多狂熱的腦殘粉,廠長絲毫感覺不到任何幸福,隻有憤怒。黃某作為網紅大賣女性用品衛生間的時候,美名其曰是關愛女性。可每次想到那個年僅 15 歲的女孩時,廠長就會心痛。" 犯罪娛樂化 ",才是真正的娛樂至死吧。既然失德違法藝人要被公衆抵制,不能再出現在熒屏前。那像這些曾違法的出獄人員,如今為何還能大搖大擺的直播賣貨當網紅呢?如果再不早日禁止這一亂象。那麼下一個是不是就是出獄後的吳亦凡,搖身一變成為網紅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