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房東升 吳潤澤 記者 曹德偉)論文是畢業的最後一道難關,也時常讓人懷疑自己。她,擁有豐富的論文寫作經驗卻動起了代寫的歪腦筋,可當代寫各種文稿 770 餘篇後,本以爲能獲得報酬 17 萬元卻隻拿到了 6 萬元,女子怒而起訴至法院,沒想到結果出乎意料。
某老闆在網上開設 " 教育專營店 ",經營内容爲代寫各類演講、總結、策劃等文稿,包括學術論文。樊某某爲職業寫手,由于代寫文稿質量較高,和 " 教育專營店 " 形成了相對固定的合作關系。
2020 年以來," 教育專營店 " 向樊某某布置了寫作任務,雙方對于不同的文稿都約定了相應的報酬,寫作完成後,根據工作量定期結算," 教育專營店 " 通過客服向樊某某支付報酬。
2019 年至 2022 年,樊某某共計代寫各類文稿 770 餘篇,其中大部分爲學術論文,按照雙方約定報酬約 17 萬元。" 教育專營店 " 支付近 6 萬元後,認爲有許多客戶要求退稿,給自己造成了損失,不願意再向樊某某支付剩餘報酬。樊某某訴至法院,要求支付報酬 119371 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中 " 教育專營店 " 與樊某某之間的合作實質爲代寫文稿并進行金錢交易,其中的代寫論文嚴重違背了科研活動的誠信原則。
《民法典》第 8 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是學術研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也是公共秩序在學術領域的具體體現,屬于民法典規定中的 " 公序良俗 "。本案中樊某某的行爲嚴重違反了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應當認定爲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以此獲取的利益,法律不予保護,故對其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代寫論文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嚴重違背民法典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這一行爲助長粗制濫造、投機取巧、抄襲等各種學術不端行爲,破壞學術風氣和學術誠信環境,同時掩蓋了學生學習和學術研究的效果,阻礙了各類人才的發展成長,不利于國家對人才的培養和選拔。在這裏也提醒廣大學子,學術研究應當遵循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應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的治學态度,自覺維護學術尊嚴,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抵制弄虛造假的歪風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