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任曉甯 10 月 30 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最近一年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件的審理情況。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該院共受理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件 113 件,此前 5 年間,該院受理的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件共計 58 件。這意味着,最近一年内,該院受理的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件呈現快速增長趨勢。
上述案件中,以互聯網企業爲被告的案件最多,共計 95 件,占比 84.1%。這些互聯網企業以社交、電商、金融等類型爲主。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瑞罡稱,互聯網 APP 運營者往往通過一攬子協議獲取用戶關于個人信息處理的同意,以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告知不充分、同意不自願,成爲主要的侵權情形。
被侵犯的個人信息中,涉及姓名、身份證号、手機号等信息的案件數量最多,共計 81 件,占比 71.7%。其次是涉及人臉等生物信息的案件,共計 23 件,占比 20.4%。
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件快速增加的原因,與案件類型的多樣性有關。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幾起典型案件,均爲最近一年新出現的案件類型。
比如在古風博主廖某與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中,被告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在未經原告廖某授權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原告出鏡的系列視頻制作換臉模闆,并上傳至其運營的涉案軟件中,提供給用戶付費使用并以此牟利。該案涉及當下熱門的 AI 換臉問題。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維權費用。
還有一起案件是國内首例涉電子郵箱數據權屬認定,以及 " 清空郵箱 " 條款效力确認的裁判案例。原告王某注冊使用了被告某技術公司、某信息服務公司的免費郵箱,卻在某天登錄時發現郵件被清空。雙方就電子郵件的權利歸屬問題産生糾紛。最終法院判決,電子郵件所有權不歸屬于原告,但被告在涉案服務協議中 " 清空郵箱 " 的條款對原告也不發生效力。
趙瑞罡說,當前個人信息的範圍與種類正不斷增加,個人信息主體主張享有個人信息權益的個人信息類型也在不斷豐富和發展。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明确列舉的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号碼、生物識别信息等個人信息類型外,實際審判中,也會出現個人信息主體主張對網絡交易信息、浏覽記錄及浏覽量、網絡社交媒體留言、關注與粉絲列表、網絡賬号名稱、個人動态信息、訪問記錄等信息類型享有個人信息權益。在具體案件中,判斷這些新類型的信息是否屬于個人信息,往往成爲案件的争議焦點和審理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