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楊大清 記者 陳子秋)夏天将近,又到了吃小龍蝦的季節。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 4 名男子在南京栖霞區江邊捕蝦,因非法捕撈被民警抓獲。
△犯罪嫌疑人被當場教育
4 月 22 日傍晚,在南京打工的謝某和工友王某帶着新買的兩條地籠,開車來到江邊一處生态濕地公園,二人在公園的一處通江水口下地籠網捕魚蝦。巧合的是,另兩名男子李某和張某也在不遠處用地籠捕魚蝦,他們使用的地籠網是在散步時撿到的。
△抓獲現場
當晚 7 點左右,這 4 名男子被長航公安局南京分局栖霞派出所夜巡民警當場抓獲。經現場清點,謝某、王某二人捕獲龍蝦 23 隻;李某、張某捕獲龍蝦 74 隻。民警現場檢查确認,謝某等 4 人所用的地籠網均爲 " 定置(串聯)倒須籠壺 ",屬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明确禁止使用的漁具。
△被查獲的非法捕撈到的小龍蝦
據了解,謝某等 4 人在禁漁期、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漁具從事非法捕撈水産品,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當前,全國公安機關正在開展爲期一年的 " 平安長江 " 專項行動,打擊長江非法捕撈水産品犯罪是重點整治内容之一,長航南京警方特别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相關規定,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将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通訊員供圖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