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常州市金壇區一家超市
銷售的藤席包裝上
使用了未經授權書法字體
雖然隻有 8 個字
但還是被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索賠金額高達六萬多元
2022 年,丁先生的超市購入了一批藤席進行銷售。藤席包裝上印有 " 理想生活,就選擇真 " 的宣傳字樣,手寫字體讓人賞心悅目。
但就是這八個字,讓超市與銷售該藤席的商貿公司一起,被權利人告上法庭。
" 幾個書法字體比較小,不太容易注意到,但書法字體實際上是使用了權利人在網上擁有著作權的字體。" 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水北法庭法官助理羅俊文表示。
法院組織三方進行調解,丁先生認爲隻是幾個小字而已,權利人卻索賠高達 6 萬元,實在無法理解。
" 雖然書法的載體漢字本身是沒有著作權的,但是書法承載着書法家的智力活動和智力成果,是擁有著作權的。" 羅俊文表示。
經多次調解,最終由商貿公司賠償權利人 8000 元人民币。
法官提醒,在網上免費下載的字體不等于可以免費使用,在使用字體時必須遵循 " 先授權,後使用 " 的原則。将非免費商用字體用于商業行爲,務必要獲得字體版權方的授權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