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欠費停電通知函》在網絡發酵,疑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因拖欠電費及違約金 48 萬餘元,面臨停電。2 月 27 日下午,涉事廣西兩單位發布通報稱,該辦公區啓動電表分戶改造,期間銜接不夠,彙繳不及時,現相關費用已繳清。
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系新入駐多單位分攤不清所緻。
據《關于南甯市新民路 34 号用電繳費情況的說明》,公安廳搬遷後,陸續調整了一批其他單位入駐該辦公區,各單位電費由公安廳原辦公區總表統一計量收繳。2023 年 1 月,該辦公區啓動電表分戶改造,期間銜接不夠,彙繳不及時。現相關費用已繳清。
解釋得很清楚:銜接不夠、彙繳不及時。供電局沒有收到電費,當然得張貼 " 欠費停電通知函 " 催繳欠款,沒毛病。反之,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實在有些 " 丢面子 " 了。不過,這 " 面子 " 丢得不冤。
事情雖不大,但因涉事一方爲公安廳,影響不小。畢竟," 公安廳 " 三個字附加的價值和意義有所不同。作爲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文明守法是執法的前提,更是底氣。銜接不夠、彙繳不及時,就應該及時解決,該繳費繳費,而不是拖到 " 被通知 "" 被催繳 ",才能夠 " 繳清 ",這不是選修課而是必修課,是義務。公安執法向規範化要公信力,才能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面子 " 很重要, " 裏子 " 更重要,如果通過此事将文明守法這堂必修課補上,這次 " 面子 " 也算是沒有白丢。
現代快報 + 評論員 覃甚顔
(編輯 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