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集上饒市現代産業引導基金子基金管理機構的公告
上饒市現代産業引導基金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 " 上饒引導基金 ")拟發起設立子基金,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子基金管理公司,現将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上饒市現代産業引導基金中心(有限合夥)情況介紹
爲推動上饒市 "2+4+N" 現代工業産業體系,組建上饒引導基金,并由江西國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國控基金公司 ")作爲基金管理人。上饒引導基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完成注冊登記,基金規模 100 億元。
上饒引導基金遵循 " 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 " 原則,服務于上饒市 "2+4+N" 産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主要圍繞有色金屬、光伏新能源兩大主導産業,電子信息(含光學、物聯網)、非金屬材料、汽車、機械制造四個重點産業,生物醫藥、紡織服裝、綠色食品等 N 個特色産業的轉型升級和重大項目招商引資進行投資。
二、子基金管理人準入門檻
1. 在中國大陸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實收資本不低于 1,000 萬元,且取得私募基金相關登記;
2. 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職業操守,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在最近 3 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3. 内部管理規範、業務流程清晰,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結構、财務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制度;
4. 曆史投資業績優良,有較強的投資管理和産業投資能力,至少有 3 名(含)以上高級管理人員具備 3 年(含)以上的股權投資管理經驗,且管理人或其管理團隊至少有 3 個(含)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
5. 管理人及其關聯方合計對申報子基金的認繳出資額不得低于該基金認繳規模的 1%;
6. 申報子基金至少有 1 個(含)以上的儲備項目與落地政府簽訂了意向協議。
三、子基金基本要求
子基金包括拟設或已設基金,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組織形式
以有限合夥型爲主。
(二)注冊區域
原則上注冊在上饒市。
(三)出資比例
上饒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的出資金額原則上不超過自身規模的 20% 且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 50%。
子基金采用分期實繳的,子基金管理公司需說明分期出資的規劃、投資進度安排及後期出資繳付條件等。上饒引導基金應與其他出資人按認繳出資額同比例分批出資,原則上上饒引導基金的出資時間不早于其他出資人。
(四)存續期限
子基金存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 7 年,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且不超過上饒引導基金存續期限;子基金首關後擴募的募集期不得超過 12 個月;投資期實現退出可以循環投資,退出期内不得循環投資。
(五)投資領域
主要将圍繞上饒市 "2+4+N" 現代工業産業體系等重點發展産業的轉型升級和重大項目招商引資進行投資。
(六)投資地域
優先投資于上饒市當地龍頭企業及潛力企業,爲做大當地龍頭企業、培育新型産業提供支持;支持在上饒市落地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在上饒市域範圍内的投資金額原則上不低于上饒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的實繳出資額。" 投資于上饒市的資金 " 指:
1. 注冊登記在上饒市的企業;
2. 投資的上饒市外企業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上饒市已有企業的;
3. 投資的上饒市外企業在市内投資設立主要負責生産研發的子公司;
4. 上饒市内引進落地法人企業并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
5. 管理人在管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資上饒市内企業或引進落地企業等;
6. 其他可認定爲投資上饒市企業的情形,上饒相關出資方一事一議。
(七)投資額度限制
子基金原則上不應持有超過被投資企業總股權的 50%,亦不應成爲被投資企業的單一或并列第一大股東。
(八)投資負面清單
子基金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 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
2. 投資二級市場股票(以定向增發方式落戶産業的除外)、期貨、房地産、證券投資基金、評級 AAA 以下的企業債、信托産品、非保本型理财産品、保險計劃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準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4. 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以股權投資爲目的的可轉債除外,但不得從事明股實債);
5. 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 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财産品募集資金;
7. 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他業務。
(九)管理費
子基金存續期内管理費原則上不超過實繳金額的 1.5%/ 年,參與國家級基金或知名基金管理機構擔任管理人的投資基金管理費最高不超過實繳金額的 2%/ 年,并按照績效考核辦法接受國控基金公司的績效考核。近 2 年在清科研究中心發布的 " 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排名 " 等排名前 20 的機構,統稱爲知名基金管理機構。
(十)資金托管
子基金托管機構由其基金管理公司決策選定,報國控基金公司備案。
(十一)投資專注度
子基金合夥協議或者公司章程應當對投委會成員和管理團隊的核心人員進行鎖定 ; 鎖定人員如發生變動須經合夥人大會等基金相關權利機構表決通過,并報國控基金公司備案。
(十二)信息披露
子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重大事項披露制度,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标的重大變化、基金合夥協議修訂、資本增減、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合并、清算等。應當定期向國控基金公司提交季度、年度運營報告、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托管報告。
(十三)提前退出。
子基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上饒引導基金可無需其他出資人同意即可選擇提前退出,因上饒引導基金提前退出産生任何風險和損失由子基金管理人承擔(若子基金管理人與子基金申請機構不一緻,則由子基金申請機構與子基金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1. 未按合夥協議或公司章程約定投資且未能有效整改的;
2. 上饒引導基金與子基金管理人簽訂協議後,其他出資人首期資金未實際到位超過半年的;
3. 上饒引導基金出資拔付至子基金賬戶後,該子基金未開展投資業務超過一年的;
4. 投資項目不符合上饒引導基金政策導向的 ;
5. 運營有違法違規行爲并被依法查處的;
6. 子基金管理人發生實質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核心團隊成員變更等)且未經子基金相關權力機構表決通過的。
前款内容應當依法依規在相關約定中明确。
(十四)儲備項目
爲提高子基金設立運作效率,子基金申請機構或管理人在申報時應向上饒引導基金提供不少于子基金首期實繳規模 50% 的儲備項目清單及拟投資項目資料,儲備項目與子基金投資策略和領域相匹配,拟投資項目應該具備實質性進展,如已完成初步盡調、已有落地上饒的強烈意願、已簽訂投資意向協議等。
(十五)募資要求
子基金管理人應向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第 105 号令)《政府出資産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财金規〔2016〕2800 号)等規定的合格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申請新設子基金的,子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基金申報材料時,應至少已經募集到拟設立子基金總規模 50% 的意向資金(不含向上饒引導基金申請的出資部分),并提供拟出資人的出資承諾 / 意向函等材料。
(十六)優先情形
具備以下優勢之一的申報方案可以優先審查:
1. 子基金管理人近 2 年在清科研究中心發布的 " 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排名 " 等排名前 50;
2. 江西省區域外資金合計占比不低于 30%;
3. 市值 100 億以上的 A 股上市公司主體進行申報且上市公司主體出資不低于 20%;
4. 拟引進落地重大項目,如 "5020" 項目等。
四、申報流程
公開征集— > 方案初審— > 立項答辯— > 盡職調查— > 投資決策
五、報名方式
申報主體按照本指南所附申請報告格式和要求提供書面申報材料,其中蓋章掃描版電子材料 1 份提交至郵箱 [email protected];紙質版材料一式兩份(A4 紙張标準打印裝訂,加蓋公司公章、騎縫章,紙質材料列清目錄、裝訂成冊)提交或郵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 929 号吉成大廈 25 樓。材料提交前請與江西國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聯系。報名截止時間: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進入立項答辯環節的申報方案,申報機構應當委派代表進行現場陳述及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的視爲自願撤回申報、不再列入評審範圍。
六、其他事項
1. 子基金管理公司應承諾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緻性負完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報資格,嚴重的将依法追究責任;
2. 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3. 本公告僅是一種邀約邀請行爲,并不構成法律上的要約。基金管理公司根據上述程序擇優确定,基金合夥協議由各方後續在不違反本公告相關要求前提下協商拟定;
4. 上饒引導基金對申報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權。
公告征集發起人:上饒市現代産業引導基金中心(有限合夥)
聯系人及電話:
王先生:0791-86836636
特此公告
附件:1. 上饒市現代産業引導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申報材料
2. 子基金設立方案
3. 出資承諾 / 意向函
4. 申請機構承諾書
5. 證明材料清單
6. 廉潔承諾書
7. 關鍵人鎖定承諾函
來源:江西國控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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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投資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08/5191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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