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2 日,浙江證監局官網發布關于對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該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收入确認不規範、項目用印申請不規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檔案不規範等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40 号)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王忠軍、總經理王忠磊、董事會秘書高輝、時任财務負責人丁琪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規定,該局決定對公司、王忠軍、王忠磊、高輝、丁琪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來源:浙江證監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