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後,信用卡欠款是否需要家人代還?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一男子去世後,銀行要求家人償還男子生前的信用卡欠款 58000 元,但家屬要求先讓銀行證明親屬關系。經浙江省仙居縣人民法院審理,因銀行沒有舉證證明 58000 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 58000 元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其家人無需歸還欠款。
浙江台州的陳先生去世前,有一張額度爲 6 萬元的銀行信用卡。平時,陳先生都會随借随還,信用很好。而在出事前,陳先生從信用卡刷出 58000 元後,突發疾病不幸去世。得知陳先生已經去世的消息,銀行電話聯系到了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索要欠款,并告知如果拒不歸還,将會起訴二人。由于雙方發生争執,陳先生的女兒電話中要求 " 先讓銀行證明親屬關系,否則其他一切都免談 ",随即便挂斷了電話。
之後,銀行再次找到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希望對方能夠歸還欠款。而陳先生的妻子和女兒明确表示,對于丈夫的信用卡欠款一事毫不知情,而陳先生的遺産也早已被歸還欠款,現在确實無法歸還。
最終,銀行将二人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決二人立刻歸還欠款。
法院認爲,陳先生生前透支信用卡的 58000 元,陳先生妻子确實不知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銀行舉證證明 58000 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銀行最終沒有舉證證明,所以 58000 元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在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下,陳某妻子無需償還。
庭審中,銀行認爲,陳先生妻子及女兒繼承了其丈夫的房産,所以應當歸還 58000 元欠款,但法庭上,陳先生妻子提交了還款證明、貸款明細,證實陳先生生前欠的外債較多,其遺産早已被歸還欠款。
法院經過審查後作出判決,陳先生妻子及女兒無需歸還 58000 元欠款,銀行不服,上訴到了二審法院,二審法院駁回了銀行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