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1 日電 據央行網站 1 日消息,上海彙付支付有限公司 ( 下稱:上海彙付支付 ) 因違反機構管理規定等 9 項違法行爲,被警告,罰沒 3263.87 萬元。
圖源:央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彙付支付違法行爲包括:違反機構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别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違反金融營銷宣傳管理規定。
11 月 29 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上海彙付支付作出以下行政處罰: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91.502553 萬元,罰款 3172.367323 萬元。
與此同時,時任上海彙付支付聚合支付業務負責人鍾某波,對違反機構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警告,罰款 10 萬元。
時任上海彙付支付總裁穆某潔,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别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4 項違法行爲負有責任,被罰款 11.5 萬元。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