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調整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調整住房公積金無房租賃提取限額标準,具體爲:杭州市區 ( 含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 ) 爲 2000 元 / 月,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爲 1200 元 / 月。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無自有住房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可全額提取本人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爲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 3 年的繳存人;青年人爲年齡在 35 周歲(含 35 周歲)以下的繳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