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标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其中提出,支持開展綠色低碳領域國際合作、經驗分享和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設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允許臨港新片區内企業以加工貿易或保稅物流方式開展以船供爲目的的高低硫燃料油混兌調和業務,符合條件的倉儲設施可以同時具備出口監管倉庫和保稅倉庫功能。支持臨港新片區加快氫能核心技術攻關與标準體系建設,允許依法依規建設制氫加氫一體站,開展灘塗小規模風電制氫,完善高壓儲氫系統。(第一财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