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越汽車近期爆雷一事引起關注,受影響的除了有讨薪的内部員工,還有車主及背後的家庭。對于車主而言,擔憂在于後續的車輛維修、保養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近日,不僅有車企高管支招,提出盡早地把車處理掉。也有網友從保險層面表示,趁保險在,找機會走 " 全險 "。
那麽,什麽情況下,才涉及走汽車 " 全險 "?網友緣何會有找機會走 " 全險 " 的思路,是否 " 靠譜 "?
車企出事,網友 " 支招 "
不幸買了 " 爛尾車 ",怎麽辦?近日,極越汽車被曝出原地解散,有網友吐槽稱,極越車主甚至還沒反應過來,愛車就變成了 " 爛尾車 "。
不過,這一說法并未受到認同,有網友發出疑問:" 怎麽走?難道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叫别人砸車那個人是要坐牢的,坐牢還要那個人拿錢賠,保險公司一點都不沾邊。"
據了解,通常所說的 " 全險 ",并不會出現在車主保單上,它隻是一個很多業務員和車主們私下裏提的一個概念。一般是指包含了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座位險以及各類附加險等險種的車險組合。
其中,車損險用于賠償自己車輛在交通事故、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情況下的損失。三者險是對交強險的重要補充,用于賠付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車輛、人員傷亡及财産損失,保額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保額越高,在面對較大事故時的保障越充分。座位險主要保障車内乘客在事故中的傷亡。
北京劭和明地律師事務所保險律師李超表示," 全險 " 往往體現爲保障較爲全面,發生交通事故對各方面的損失大多都可以由保險覆蓋。一般在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時,如果保障險種比較全面,則可以大大降低車主的損失和賠償責任。
對于有網友表示,抓緊找機會走 " 全險 ",李超表示,如果産生這一想法,源于對保險相關法律制度的意識淡薄,誤認爲如果發生嚴重事故導緻車輛重大損失甚至報廢,可以獲得保險公司針對車輛本身的高額賠償,進而彌補自身車輛未來快速貶值或難以在二手車市場轉售的損失。但如果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不僅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屬于免責範圍,還可能涉嫌保險詐騙罪,因此這種思路完全是不靠譜且有很大刑事風險的。
" 找機會走‘全險’,很明顯存在主觀故意,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财産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涉嫌保險詐騙罪,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超補充表示。
" 全險 " 不應盲目追求
需要關注的是,許多車主在購買車險時,都會給愛車買 " 全險 ",并認爲這是最全面最安全的保險方式,隻要汽車出現任何問題都可以得到賠付,果真如此嗎?
其實,盡管購買了所謂的 " 全險 " 套餐,也并不代表全賠。在業内人士看來,以車損險爲例,保險公司賠償的金額上限爲車輛實際損失的金額,一般如能修理,主要爲修理的修理費。無法修理隻能報廢,或即便修理但修理費成本高于重置價值時,才會對車輛按照扣除折舊後的當時價值進行賠償。因此,很多交通事故并不能直接賠償車主購車價,而是賠償其實際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真正的 " 全險 ",主險加上附加險超過 10 種,被保險人基本上不可能購買所有險種,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謂的 " 全賠 " 了。
此外,但在實際事故理賠中,仍潛藏着不能全額賠付的情況。具體而言,車險中常包含免賠條款,意味着在某些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并不會照單全賠。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除了騙保,針對沒有駕照、車型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情況吸毒等情況;未定損直接修車的情況等,車險一般不予賠付。
在業内人士看來,選購車險時切勿盲目迷信 " 全險 " 标簽。李超表示,車主在投保車險時,應該根據自身駕駛習慣、所在地區、車輛價值等情況,合理選擇需要投保的險種," 全險 " 雖然保障全面,但保費也會更高,車主應結合自身财務情況綜合考慮所需要投保的險種。
北京商報記者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