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Unsplash
芥末堆文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網站發布了《北京市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根據《管理辦法》,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社會監督員(以下簡稱 " 社會監督員 ")是指對本市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開展義務監督的人員。社會監督員工作爲自願性、無償性,無任何形式的勞務報酬。
社會監督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在本市常住,有固定的聯系地址及電話;關心本市養老服務工作,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備履行社會監督職責的能力素質,善于了解社情民意,及時反饋監督信息;本人自願參與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社會監督工作。
民政部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每年定期招募社會監督員,建立社會監督員庫,社會監督員優先從以下人員中選擇:入住本市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或其家屬;接受養老服務機構居家照護服務的老年人或其家屬;在本市常住的老年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其他社會各界熱心公益的人士。
根據《管理辦法》,民政部門每年對社會監督員庫中的人員進行更新,對上一年度表現突出的社會監督員,可依其意願優先納入社會監督員庫。
此外,民政部門可适時通過組織社會監督員召開座談會、邀請社會監督員聯合實地走訪、現場調研等方式,聽取社會監督員對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的意見和建議。鼓勵社會監督員通過志願服務的方式,深入養老機構開展活動,了解養老服務質量和安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