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後,其曾運營的 " 百萬粉絲大号 " 究竟該歸誰?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就抖音百萬粉絲賬号 "DJ 初仔小朋友 "(後改名爲 DJ 初仔大朋友,以下統稱初仔号)的使用權歸屬問題,佛山人民廣播電台(以下簡稱佛山電台)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繼續向其前員工、佛山當地知名主持人麥朋初索回初仔号的使用權。
據佛山電台介紹,在中央明确提出關于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深度融合發展的要求後,電台号召動員從業人員積極在互聯網主戰場上開辟新陣地。2017 年,麥朋初實名注冊初仔号,但前期運營情況并不理想。2019 年 4 月起,初仔号被列入電台轉型探索項目之一,至 2021 年 10 月,該賬号被培育成擁有近 150 萬粉絲的網紅大号。
佛山電台認爲,在此期間,電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等,麥朋初維護運營抖音号屬于職務行爲。因此提出麥朋初離職時應當解綁初仔号的手機号,并協助佛山電台将該抖音賬号變更至佛山電台指定工作人員名下。不過,在一審及二審判決中,佛山電台的上述請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
從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上述糾紛或許是傳統媒體行業業務轉型過程中爲數不多的案例。但記者注意到,在自媒體公司等領域,負責運營視頻媒體号的員工離職後,與 " 老東家 " 産生矛盾甚至訴諸公堂的并不在少數。一方面,網紅賬号帶來的經濟收益讓人難以忽視;另一方面,合作雙方在初期往往未明确各自權益,就此埋下隐患。
主播離職 百萬粉絲抖音賬号引發官司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取的判決書,經法院查明,麥朋初原是佛山電台順德分台《車你好嘢》欄目主持人,2017 年 7 月,他在抖音平台申請注冊賬号,取名 "DJ 初仔小朋友 ",綁定個人手機号碼并實際進行使用。
佛山電台介紹,由于抖音平台有相關規定,原則上一個單位機構隻能注冊一個賬号,因此不少媒體在細分垂類領域裏開設的賬号一般都采取以個人資料注冊的策略。
2019 年 5 月,佛山電台爲更好推進《車你好嘢》融媒體項目,決定正式開啓初仔号以輔助開拓上述業務,并實際在該抖音賬号發布與《車你好嘢》欄目相關的内容。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初仔号從剛開始的一百多粉絲、兩百多點贊互動提升到二十萬粉絲、一百多萬點贊,播放量突破一億,成爲佛山地區汽車類抖音号互動量、粉絲活躍量、評論量第一、全國汽車抖音号前 100 的大号。
2020 年初,佛山電台順德分台爲進一步推進新媒體融合發展,成立 " 融媒發展部 ",麥朋初任部門主任。融媒發展部主要負責包括初仔号在内的多個抖音号、快手号的運營,佛山電台在公衆号等平台推介上述媒體項目。其中,對于客戶就汽車方面的宣傳,佛山電台順德分台安排在《車你好嘢》欄目及初仔号進行播放,并收取相關費用。初仔号還獲得佛山電台 2020 年度優秀融媒産品。
到 2021 年 9 月,該賬号粉絲達到 130 萬人。也就是在當年 9 月 18 日,麥朋初提出辭職。一個月後,佛山電台向麥朋初出具《告知函》及《法律意見書》,認爲初仔号權屬歸于佛山電台,麥朋初應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承擔相應的後果,但麥朋初認爲上述賬号權屬歸于自己,雙方就此産生争議。
圖片來源:自媒體平台截圖
記者在抖音平台上查詢注意到,截至目前,初仔号的粉絲數量接近 250 萬人。
雙方各執一詞," 網紅大号 " 該歸誰?
《" 抖音 " 用戶服務協議》規定," 您在‘抖音’中的注冊賬号僅限于您本人使用,未經公司書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贈與、借用、出租、轉讓、售賣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他人使用該賬号…… " 因此賬号所有權實際歸抖音所有,佛山電台與麥朋初的争議所在,則是初仔号的使用權問題,對此,雙方各執一詞。
圖片來源:《" 抖音 " 用戶服務協議》截圖
6 月 8 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了麥朋初,他表示對于佛山電台的進一步訴訟事項,目前自己尚未收到相關文書,鑒于時間節點比較敏感,不便發表言論,一切以一審及二審判決書中的内容爲準。
一審判決書顯示,麥朋初給出的理由包括,初仔号是其以個人名義注冊,不是以佛山電台名義或佛山電台授權注冊,該賬号綁定的手機号的歸屬、實名認證的主體等均是個人;同時,其在 2018 年以前就通過初仔号自行發布視頻,開始運營、管理該賬号,這些都與佛山電台無關;此外,其從 2019 年至發生訴訟期間,不僅對初仔号投入了推廣費等,還通過該賬号的抖音商城進行個人生活消費,該抖音号與其個人生活密切相關,麥朋初認爲,該賬号并非是佛山電台的工作賬号。
但相關文書顯示,佛山電台方面認爲,麥朋初維護抖音号屬職務行爲,在決定将初仔号納入佛山電台的融媒項目前,麥朋初曾向佛山電台相關人士彙報稱 "《車你好嘢》融媒項目在年頭開局不容易,經過研究,決定于 5 月正式開啓‘ DJ 初仔小朋友’抖音賬戶,以此來輔助項目開拓業務 "。
記者也聯系了佛山電台,相關人士提出,爲了更好地培育初仔号,電台投入了大量團隊人力、設備、場地及媒體宣傳資源,還減少了麥朋初在《車你好嘢》等其他項目的工作内容。經過長達兩年多時間的培育,該抖音号迅速發展成爲有近 150 萬粉絲的網紅抖音号。佛山電台認爲,初仔号是佛山電台享有的網絡虛拟财産,而麥朋初利用職務之便 " 攜抖音号離職 ",侵占該号創造的數百萬元巨額收益,且離職後通過該賬号獲益上千萬元。若罔顧佛山電台的投入,将導緻國有資産的流失。
" 事實上,任何人都可以申請抖音号,任何人都可取得一片空白的網絡空間。但是,建設在網絡空間之上的網絡财産一定是‘誰建設就歸誰’。" 佛山電台方面認爲,佛山電台借麥朋初取得一塊網絡空間,該空間裏住着過百萬的粉絲的虛拟網絡大廈卻是由佛山電台所建。
不過,根據二審判決書,法院認爲,雙方此前對初仔号的使用權歸屬無相關約定,而該賬号由麥朋初注冊,初衷也是爲了自己,該賬号具有明顯的個人屬性。
" 實名認證 " 不是判定的唯一根據
廣東星辰(前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冬冬向記者介紹,根據抖音平台規定,抖音賬号的所有權屬于平台,注冊用戶僅有賬号的使用權," 且抖音賬戶具有明顯的人身屬性,在注冊時都是與認證個人綁定的,即便員工與公司簽署了協議,約定賬号歸屬于公司,但該約定是否确實有效是存疑的 "。
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 員工離職後,網紅賬号究竟該歸誰 " 這樣的民事訴訟正在增多,在法律并未明确規定的情形下,如何合理認定相關賬号的使用權仍有很大争議。
記者查詢到,今年 2 月,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法院在微信公衆号發布《主播 VS 公司," 人氣抖音賬号 " 花落誰家?》文章,介紹了該法院審理的一起與抖音号權屬有關的案件,該案件的判決書獲評福建省法院年度十大精品文書。
圖片來源:湖裏法院公衆号文章截圖
審理該案件的法官表示,目前,網絡服務平台對用戶的實名認證采用" 後台實名、前台自願 " 的原則,本質上是主管機關和網絡服務商爲網絡安全需要采取的一項管理措施,不屬于物權登記行爲,因此實名認證不是判定賬号使用權歸屬的唯一根據。對于共同使用的自媒體賬号,如當事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關于賬号等權益歸屬,需要綜合考慮當事各方法律關系性質、賬号注冊主體、實際運營情況、收益權歸屬等情況作出判定。
前述關于初仔号權屬糾紛的案例也在今年 4 月被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一審法院)列入 2022 年勞動争議十大典型案例,該法院發布的文章點評稱,法院的判決從學理、科學技術的發展及新興事物的屬性等方面全面解析,得出涉案賬号屬網絡虛拟财産,可以成爲各類民事權利客體之結論,并比照最類似的民事權利之 " 名稱權 " 規定,結合利益比較、法律經濟成本等角度作出判決。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司法實踐中,若雙方無相關約定,會根據網絡賬号的注冊信息、注冊時間,賬号與注冊人的緊密性以及人身依附性進行考慮。此外還會考慮賬号的可歸屬性," 大部分網絡平台規定,賬号僅限于本人使用,未經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贈與、借用、出租、轉讓、售賣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他人使用賬号 "。同時,還要結合投入,從公平合理原則出發,在判決賬号使用權歸一方所有後,對另一方享有的财産性利益應作價補償。
劉凱建議,公司在注冊賬号時應以公司作爲主體,或通過協議明确賬号的權屬、并就雙方權利義務、賬号運營管理等進行細化約定,避免出現賬号使用權的歸屬争議。同時,根據平台規則,針對不同的賬号做好内部管控流程,并保留好相關證據。
周冬冬還進一步建議,員工及企業在簽署協議時,可以約定好相應的補償金、違約金,以及約定一旦員工離職,員工實名認證的賬号是否能夠通過有償方式轉讓給公司指定的其他人進行綁定賬号。
" 如果員工同時是主播,是共同參與經營賬号以及有經濟投入的,那麽建議具體的分配方式條款應當提前設定好,同時在有關協議中明确好該抖音号的實際使用人。" 周冬冬說道。
記者 |吳澤鵬
編輯|程鵬 魏官紅 蓋源源
校對 |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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