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5 月 5 日消息,蘋果公司在歐盟地區開放第三方應用市場,允許開發者通過第三方替代商店或網頁提供應用安裝,不過相關應用依然受到 " 蘋果稅(核心技術費)" 的限制,如果一款應用年安裝量超過百萬次,開發者需要就下載量超出部分向蘋果公司繳納 0.5 歐元(約 3.885 元人民币)一次下載量的費用。
相關問題引起了不少開發者批判,認爲蘋果公司 " 吃相難看 ",此類 " 按下載量收費 " 的做法違背了 " 歐盟初衷 ",而且無法保證惡意競争者 " 刷友商應用下載量 " 問題,而近日蘋果公司悄悄更新了授權費政策,允許沒有任何收入的開發者 " 無需繳納授權費 "。
蘋果公司表示,如果開發者沒有任何收入(隻分發免費應用 / 應用内不含内購也不能通過技巧繞過蘋果公司支付門檻),則不需要向蘋果公司繳納 " 核心技術費 ",此條件 " 旨在讓學生、業餘愛好者和其他非商業開發人員創建流行的應用程序 ",但開發者必須每年都需經過審核确保他們處于 " 非商業狀态 "。
而對于年收入低于 1000 萬歐元(IT 之家備注:當前約 7770 萬元人民币)的 " 初創公司 ",蘋果公司現對此類開發者制定了三年扶持流程,在開發者 / 開發商同意蘋果新的 AppStore 政策的情況下,如果應用程序或遊戲突然爆火并超過百萬安裝量,蘋果公司将就開發商規模決定是否收取核心技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