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 12 月初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優化調整房地産調控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後,新的一年,海口率先響應,正式放松了樓市限售、限購等政策。
藍鲸财經獲悉,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關于優化房地産政策的通知》,内容涉及調整限購區域、商品住房限制轉讓政策、總部企業人才購房政策、企業購房政策等。
其中,實行近六年的 " 五年限售政策 " 有所調整,商品住房限售時間 " 五改二 ",居民家庭購買的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備案滿 2 年并取得不動産權證後可轉讓。
某大型房産交易平台一位海口當地經紀人告訴藍鲸财經,該平台 1 月 8 日起,備案滿 2 年的房可以挂牌,此前備案未滿 5 年不讓挂牌。
據藍鲸财經了解,海南省針對樓市的 " 五年限售政策 " 出台于 2018 年 3 月底,政策出台後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産權證之日起 5 年内禁止轉讓。
此外,據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 年 9 月發布的《關于調整我市購房政策和人才落戶政策的通知》,海口市實行全域限購,對外省戶籍也不屬人才的人員,社保或個稅繳納滿 5 年方可在海口市購買 1 套住房。
2023 年 12 月 20 日,據海口發布公衆号,當地對省外戶籍人員限購政策有所調整。此次政策給出了具體的限購區域劃分,限購區域對繳納個稅 / 社保的時間要求分爲 " 滿五年 " 和 " 滿兩年 "。
限制社保 / 個稅須滿五年的區域爲長歡路和長海大道連接海秀快速路及長彤路以東、濱江西路以西、南海大道和紅城湖以北區域 ( 含海甸島和新埠島 ) ;桂林洋大道和興洋大道連接江東大道及林海六橫路以西、濱江東路以東、白駒大道和海文高速以北區域範圍内。
在上述區域内,非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無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 5 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 1 套商品住房。
上述區域外,非海南省戶籍家庭在海南省無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 2 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 1 套商品住房。
同時,新的通知在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做了調整,即停止執行海府辦規〔2021〕6 号文 " 自離異之日起任何一方 3 年内購買商品住房,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在海南省擁有住房的總套數計算 " 的規定;多孩 ( 未成年子女兩個及以上 ) 家庭購買商品住房的,可在現行政策允許購買套數的基礎上增加一套。
此外,通知還明确,産權式酒店客房、酒店式公寓 ( 非住宅性質 ) 按商業項目銷售政策執行。其中,2016 年 8 月 23 日以前取得規劃許可的産權式酒店項目客房,銷售比例按原《海口市産權式酒店管理暫行辦法》執行。據藍鲸财經了解,該 " 暫行辦法 " 并未對銷售比例作出規定。
上述日期 ( 含 ) 以後取得規劃許可的産權式酒店項目客房,最高銷售比例按《海南省産權式酒店建設銷售管理暫行規定》 ( 瓊府辦〔2016〕203 号 ) 執行,即 " 産權式酒店出售的客房數量由各市縣政府根據需要決定,但不得超過客房總數的 70%"。
" 海口此次發布的通知,相當于落實去年 12 月海南省住建廳精神,後續或還會繼續出台相關政策。" 海南一位資深業内人士稱。
對于政策效果,上述業内人士表示," 預期政策會對樓市有所提振,但作用非常有限。"
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2023 年前 11 個月,海口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同比增加 2 個百分點,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則同比下降 3.2 個百分點。
2023 年 12 月 7 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優化調整房地産調控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涉及優化調整各市縣已出台的、嚴于省級調整政策要求的相關條款、優化調整二手房交易轉讓年限等限制性條件等十方面。
該 " 通知 " 提到,針對 2017 年以來海南省陸續出台的房地産調控政策,省級層面原則上不再新出台統一的調控政策,各市縣政府在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可結合實際自主選擇并及時出台政策措施,内容包括調整限購數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的貸款利率,調整二手房交易轉讓年限等限制性條件,調整有關産權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的限購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