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高梅 記者 嚴君臣)因爲兩名被執行人在規定時間内沒有還款,債主向南通海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幹警核查後發現,其中一名被執行人陳某名下有兩輛豪車。4 月 7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當車輛被法院扣押後,過了幾天陳某便表示願意全力配合,最終一次性清償剩餘的案款及其他費用。
△被扣押的豪車
今年 2 月,海門法院依法判決由被執行人陳某某、陳某于判決生效後十日内支付申請人龔某某貨款 67 萬元及利息、訴訟費 5251 元。因陳某某、陳某未在規定時間内還款,龔某某向海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後,該院執行指揮中心立即采取查控措施,通過網絡查控與傳統查控對兩被執行人名下資産予以凍結、查封。經研判:兩名被執行人銀行、微信賬戶僅有零星存款,名下房産均爲商業産權且有最高額抵押,結合房産市值及市場環境、過戶費用等因素,通過現金或房産完全執行到位幾乎不可能。
執行幹警核查被執行人其他财産線索發現,被執行人陳某名下有兩輛豪華汽車,分别爲保時捷越野車和奧迪轎車。經進一步調查,有處置價值。執行幹警立刻通過财産查控組向公安機關發起協助扣車請求。
執行幹警接到公安機關反饋信息後,立即前往查處。十分鍾後,執行幹警及司法警察到達現場,被執行人陳某以申請人未能開具發票爲由,拒不配合執行。執行幹警再次向陳某釋法說理,爲其分析抗拒執行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勸導其積極配合執行。最終,陳某主動交出車輛鑰匙及行駛證件,涉案車輛得以順利扣押。
次日,數次 " 爽約 " 的被執行人陳某準時到庭接受執行談話,表示願意全力配合、全案履行,請求法院适當給予履行期限。
5 日後,被執行人陳某一次性清償案款 53 萬元,并繳納該案訴訟費 5251 元、執行費 9100 元 , 加之扣車後被執行人自行向申請人龔某某履行的 10 多萬元,至此,自扣車到履行完畢曆時僅一周,該案全案執行完畢。
車輛一直是執行工作中财産查控重點關注對象,但礙于其 " 動 " 産特性,通常查封多,實際控制少,無法推進後續處置工作。今年 1 月,海門法院與海門公安局聯合發文,完善聯動協作機制," 疏通 " 機動車無法實際控制的執行 " 痛點 "。今年以來,通過公安交警部門協助查扣車輛,執行工作推進效果顯著。接下來,将進一步完善協作機制,擴大機動車行駛軌迹的布控範圍,助推執行工作提質增效。
(通訊員供圖 編輯 邵倩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