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杜宇
近日,一則關于獐子島(002069.SZ,股價 3.45 元,市值 24.53 億元)的新聞引起了市場的關注。據悉,該公司非獨立董事姜雲全的配偶許甯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3 月 8 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許甯在此次短線交易中獲利 10354 元,其行爲構成短線交易,這一情況被大連證監局及深交所查處,姜雲全也因未能督促配偶合規交易獐子島股票而受到責任追究。
獐子島 3 月 26 日晚公告稱,許甯本次短線交易所獲收益應歸公司所有。截至目前,上述短線交易所得收益 10354 元已全部上繳公司。從獐子島公告披露的詳細交易情況來看,許甯的買賣行爲非常有章法,似乎在操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和經驗。她通過 " 小步慢進 " 式買入,又在短短兩天時間清倉,買入賣出行爲間隔不足六個月。這也說明,許甯并非一時沖動或糊塗,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後才做出的決定。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圖文無關)
這并非獐子島第一次因董監高犯下類似錯誤而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2015 年,該公司彼時執行總裁尤君因涉短線交易而被證監處罰。
這一次,獐子島及其董事配偶的短線交易行爲再次引發了廣泛關注。投資者質疑,難道是獐子島的董事、高管或者家屬對證券法規一無所知嗎?還是他們認爲自己可以逍遙法外,無視市場規則?
顯然,這種 " 疏忽 " 是不能成立的。作爲上市公司董事及其配偶,應該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合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而不是随便找個借口就可以 " 蒙混過關 ",甚至還能夠從中獲利。
作爲一家上市公司,獐子島應該以身作則,引導市場秩序。然而,内部人員及其親屬頻繁出現違規操作,嚴重損害了自身形象,對公司股價和市值造成了不利影響,同時也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容易引發投資者的不滿情緒和質疑,最終影響到公司的發展和競争力。作爲獐子島的董事、高管或者家屬,應該有更高的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維護公司和市場的穩定和良性發展。
獐子島應該及時發現和糾正這些問題,加強内部管理和監督,提升企業的核心競争力和市場影響力。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