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課間 10 分鍾引發了一波不小的輿論,社會各界人士紛紛熱議探讨,教育部也于近期做出相關回應。與此同時,在其成爲新聞 " 爆點 " 的背後,就餐倉促、午休縮短等更多被禁锢住的學生時間,同樣需得到關注和重視。相關部門需要思考和審視,在教書育人的腔調下,該如何保障和尊重學生合理的時間權益?
01
課間 10 分 " 爆點 " 的背後
更多消逝 " 自由 " 需引起重視
一直以來,社會關于 " 課間 10 分鍾 " 的讨論從未停歇,早在幾年前,就有媒體關注到學校 " 消失的課間 " 這一現象。2019 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 1908 名中小學生家長的調查顯示,有超過 3/4 的受訪家長表示," 安靜的課間 10 分鍾 " 的現象在他們孩子所在的中小學普遍存在,其中小學校園中存在的比例爲 77.2%、中學也有 69.8% 的占比。
然而多年過去,其依舊是困擾學生、家長、教師及學校的一道難題,矛盾難以調和甚至愈演愈烈。目前,有些學校明文規定學生課間不能到戶外進行活動,更有甚者要求學生除去洗手間外,不能随意出教室活動。這些規範詳細規定學生課間十分鍾的活動範圍、活動種類、聲音大小,同時還明确班主任的監督職責并與班分的扣罰挂鈎,給出的理由是課間自由活動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等。
某種程度而言,此次關于課間 10 分鍾的争論乃至出圈,更像是對學生在校時間權益的探讨和反思。就目前情況來看,學生在校自由時間的 " 縮水 ",已不僅僅體現在當前被火熱讨論的課間 10 分鍾環節,在許多細枝末節的地方也在悄然消逝。
就在前不久,河北衡水某初中學生家長爆料,稱由于學校時間安排的進一步壓縮,導緻學生午餐時間需在 20 分鍾内完成。此消息一出,便引來衆多網友關注,紛紛對學校的時間安排進行了聲讨,指出學校管理方式欠缺合理性和人性化。
此外,在許多寄宿制學校中,有些學校已經縮短甚至取消了學生正常的午休時間,轉而在教室中上所謂的 " 午自習 "。即使是一些安排正常午休的學校,也會出現類似 " 提前 10~20 分鍾到教室 " 的要求和規定。雖然這些時間壓榨看上去不多,但這種 " 前邊掐一點,後面占一點 " 的做法,在學生本就不寬松的課餘時間面前就顯得尤爲紮眼,導緻其自由活動時間少之又少。
02
學生時間自由
爲何這般難實現
事實上,關于學生在校期間的時間及活動自由,相關部門早有出台過條例規定。其中,《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要求,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遊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教育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要求,每節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動和放松。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受限于時間安排、管理方式、教育理念等多種因素影響,學生合理的時間權益往往難以得到保障。以課間 10 分鍾爲例具體分析,首先學生課間時長本就非常有限,根據教學階段的不同,一般隻有 10~15 分鍾左右。而在這麽短的時間内,學生需要完成休息活動、上廁所、讨論問題等需求,幾乎難以完全滿足。再加上教師拖堂等不可控因素的出現,時間還有被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其次,學校硬件設施的相對不足也是限制條件。一座座教學樓拔地而起的同時,緻使一些學校很難提供适當的設施或場地供學生進行自由活動。缺乏足夠的操場、運動設施或休息區域等,自然會限制學生在課間休息時進行各種活動。據一些學校教師反映,不少城區學校教學樓建得比較高,對于隻有 10 分鍾的課間而言,學生跑上跑下電梯不夠用,樓道狹窄容易産生擁擠踩踏風險。
而場地有限、人員密集則進一步加劇了教師及校方的監管難度,需要花費大量精力來監督學生的行爲和活動,避免學生活動時出現磕碰等意外情況。對此,河北某縣一小學教師表示,一旦學生課間活動時出現磕碰等意外情況,校方不僅需要向家長道歉,還可能涉及經濟賠償。爲此,學校幹脆強調課間紀律,減少孩子外出活動,"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但不少家長則認爲,約束孩子課間活動是校方爲了方便管理的手段。一些基層教育工作者認爲,課間被過分約束的做法違反教育部規定,是學校管理粗放、懶政的表現。嚴格限制中小學生課間活動範圍、活動強度,雖可減少意外發生的概率,但并不利于學生健康成長。
此外,不可否認的是,當前我國教育理念及方式更加注重知識傳授和學業成績,學生可能面臨來自教師、家長和社會的高期望和壓力。這種高壓下,學生很難真正享受到自由和放松,爲了學習而舍去一些時間自由甚至是身心健康似乎也是 " 天經地義 " 之事。長此以往,這種時間擠壓似乎也就習以爲常見怪不怪了。
03
制度規定隻是表面
更在深層觀念意識
針對此次 " 課間十分鍾 " 所引發的輿論,已有不少省市發文高度關注。成都市教育局于近期印發通知,明确提出要堅持家校協同、校内校外銜接合理安排中小學行課時間、課間休息、午休時間、課後服務、就寝時間,把課餘時間留給學生。天津市教委進行答複,稱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學校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不少于 30 分鍾的大課間體育活動,除大課間外,确保小學生 15 分鍾課間活動時間、中學生 10 分鍾課間活動時間。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則在回應中表示,教育部将進一步督促地方和學校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堅決糾正以 " 确保學生安全 " 爲由而簡單限制學生必要的課間休息和活動的做法。同時,将指導地方和學校科學實施管理和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室外場所設施排查和人員值守,加強學生安全常識教育,把安全事故風險降到最低,讓孩子們快樂放心活動。
相關教育人士認爲,教育主管部門要出台指導意見,通過督導加強對學校的監督管理,把課餘時間盡可能還給學生。學校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運動、遊戲的技能指導和安全教育,降低意外發生的概率。而在校園管理規範、校内設施安全到位的情況下,出現校園安全問題時,社會和家長不能一味将責任推給學校和教師。可以通過建立由政府部門或第三方機構規範處理校園安全事件的工作機制,降低學校與家長産生直接矛盾的概率。
可見,保證學生的時間權益需要相關部門攜手合作,以及家長的互相理解支持。但更重要的一點是,不論何時我們都應時刻保持嚴謹的時間觀念和權利意識,不能因爲學生的天然弱勢地位,就随意侵占其合法權益。作爲學校和教師,應不斷加強時間優化管理的能力,指導學生進行有益活動的同時,采取增加防護設施、派設巡查教師等安全措施;而家長也應充分理解、信任學校和教師,出現問題積極溝通,依法理性維權。
總的來看,學生的時間管理分配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需要各個部門的協同和理解。但可喜的是,随着社會大衆的持續關注以及相關文件的不斷出台,學生的這部分權益正在逐步得到重視,距離實現合理的 " 時間自由 " 或許已經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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