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韓國仁川警察廳以違反毒品類管理相關法律的嫌疑對韓國流行音樂男歌手權志龍進行了不拘留立案。
據悉,警方對韓國男星李某立案後,又對權志龍進行了特定調查,立案後繼續進行調查。
當地警方表示:" 這是正在調查的案件,不能透露具體内容。"
公開資料顯示,權志龍 1988 年出生,韓國流行樂男歌手、詞曲創作人、音樂制作人,2006 年以男子演唱組合 BIGBANG 隊長身份正式出道。
權志龍曾于 2011 年陷入吸毒醜聞。
2011 年 5 月中旬,權志龍在日本舉行巡演時曾吸食大麻,7 月對其進行的毛發檢測結果也呈陽性。權志龍在接受檢察官調查時也承認自己在日本某俱樂部吸食過大麻。
據負責此案的檢察官表示,權志龍并非長期吸食大麻,此次涉案的大麻量也非常少,因此對他處以了緩期起訴的判決。該負責人稱,緩期起訴是認定了犯罪事實,但根據年齡、犯罪動機、是否反省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後不予起訴的刑事處罰。
權志龍解釋是一次在夜店中,被日本粉絲說服才誤食了大麻。雖然是誤吸,但是在韓國娛樂圈的影響還是很大的,之後在當年的一場演唱會上,權志龍對于被查到吸食大麻的事情向粉絲們道歉:感到非常抱歉,以後将不會再有同樣的事情發生,我會用好的音樂來報答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