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财經 鄧如菲 江蘇新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新安電器 ")申請 IPO 于 5 月獲上交所受理。
新安電器實際控制人爲吳坤元、李菊英及吳誠,吳坤元、李菊英系夫妻關系,與吳誠是父子 / 母子關系。
據樂居财經《預審 IPO》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吳誠曾出現在多份民間借貸糾紛相關的判決書中,當事人提及吳誠曾與人合夥投資澳門賭廳生意,且其父親并不知情。
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 年 5 月作出的一份二審判決中,吳誠爲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蔣某、馮某爲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一審中,吳誠向法院訴請被告蔣某、馮某歸還借款 1944 萬元。二審中,蔣某、馮某訴請撤銷原判,依法改判。
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蔣某在二審陳述中聲稱,其與吳誠合作過一些項目,包括蘇州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澳門賭場的生意與藝術品投資,但未向吳誠個人借過錢。2014 年 5 月 30 日出具借條的原因是當時與吳誠在澳門參賭造成比較大的虧損,吳誠父親追問吳誠錢去哪裏了,吳誠沒有辦法向家裏交代,所以讓他來打張借條,好對父親有個交代。最終,蘇州中院判決蔣某、馮某共同歸還吳誠借款本金 85.5 萬元,蔣某個人歸還吳誠借款本息合計 683.5 萬元。
此外,在一份楊某某與汪某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中,被告汪某辯稱,其接受原告楊某某轉賬的銀行卡并不是自己實際使用的,而是在 2013 年前後原告與案外人鄭某、陳某、吳誠、蔣某合夥投資澳門賭廳生意期間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