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來源于華夏基石 e 洞察 ,作者郭偉
作者:郭偉,華夏基石咨詢集團業務副總裁、高級合夥人,華夏基石首席人力資源專家,華夏基石首席人才官 CHO 訓戰導師
來源:華夏基石 e 洞察(ID:chnstone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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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事業合夥人成爲一種管理機制
從企業管理角度看,事業合夥人分爲兩種情況。
一種是指支持企業發展的中高層管理者,以及對他們所實行的較爲特殊的管理機制。
很早以前,就有企業中分爲三種人的說法。一類人是利益共同體,另一類人是事業共同體,還有一類人是命運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太高大上,企業中能夠以共同事業做爲群體的聯系紐帶,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了。而能夠通過事業聯接起來的,往往是對企業經營承擔責任的管理團隊。因此,通常認知中的事業合夥人,往往是指企業中高層管理者。事業合夥人管理機制化之後,與之對應的基本是持股計劃。所以,很多人往往将事業合夥人計劃就理解爲核心人員持股計劃。這方面的材料和案例都非常多。
另一種機制是指不分企業層級,在企業内部各個平台上做出貢獻的人員,都分别是該平台的事業合夥人;通過分享各平台價值,最終形成企業整體發展的一種管理方式。
以往的事業合夥人管理模式存在着明顯的弊端:
首先,由于缺乏客觀标準,事業合夥人往往難以評價,最直觀的隻能是職務,而職務選拔又具有較大偶然性,容易造成真正人才與事業合夥人之間可能不對等。
其次,由于統一在企業資本平台上采用股權激勵,事業合夥人之間貢獻大小往往難以客觀評價,容易形成搭便車現象,産生新的 " 幹多幹少一個樣 "。
第三,由于事業合夥人評定主觀性過強,容易形成 " 小團體 "。良性發展時會助力企業成長,但出現問題時,則可能形成 " 小團隊 " 威脅大企業的現象。某科公司案例已經充分說明這一點。
因此,如何讓事業合夥人成爲一種管理機制,而不是一個群體,已經成爲企業的共識。以往是先定誰是合夥人,再談如何管理,如何分配。所謂機制,則是指不管誰,什麽職務,先定管理辦法和分配辦法。在合夥人機制下,由于有了共同的利益,如何選拔人才、如何解決沖突這些問題,解決辦法與之前的辦法沒什麽太大不同,但選拔和解決沖突會更容易,更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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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合夥人:分享激勵機制的有效補充
數智化時代,創新成爲企業發展的主題,人才成爲企業競争的要點,激勵成爲企業彙集人才的關鍵,分享成爲企業激勵的模式。這些已是共識,無需贅述。
既然是分享機制有助于彙集人才,就涉及到和誰分享,分享什麽的問題。顯而易見,企業中大家分工不同,都在不同平台上做出獨有的貢獻。如果能參與自己所做貢獻的平台價值分享,激勵性應該是最強的。
大家貢獻不同,卻要在一個平台上參與分享,必然帶來搭便車和分配不公的問題。所以,從事業合夥人産生根源——價值分享的角度看,事業合夥人激勵必須遵守三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價值創造者參與價值分配。
特别強調這一看起來像是廢話的原則,原因在于,以是否創造價值爲标準,所有的工作可分爲三種:
一種是常規性工作。以此工作爲主的人,不創造價值,隻生産價值。比如某收銀員,其工作就是收取顧客現金,其價值是完成業務流程中的一個環節,參與業務流程整體的價值創造。我們把這種叫生産價值,而不是産生價值。這類人員一般不應參與價值分享。
第二種是項目性工作。以此工作爲主的人,按既定計劃創造部分價值。比如某設計人員,按設計要求完成設計圖紙,其價值是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這類人員可參與價值分享,也可不參與,取決于企業的決策。
第三種是創新性工作。以此工作爲主的人,需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比如争取資源的人、創新研發的人、經營管理的人,等等。這類人員引領企業的發展,是真正價值的創造者。所謂價值分享,應該是和這類人的分享。
從工作創造價值的方法、角度來做以區分,就容易分出真正的事業合夥人了。下圖是我們給某子公司建立的最簡單的三類人員的合夥人标準,其實很簡單,首先區分不同類别人員,再根據各類人員的價值貢獻來區分。
需要特别說明的是,一定要建立淘汰機制。除違反規章制度等情況外,我們一般規定,合夥人達不到同職務級别非合夥人最優績效水平的,優勝劣汰。
第二個原則,價值創造者應當參與創造價值部分的分享。
簡言之,就是你爲一個班組創造了價值,就參與這個班組價值的分享;你爲一個産品創造了價值,就參與這個産品的價值分享;你爲一個子公司創造了價值,就參與這個子公司的價值分享。參與分享的平台小于創造價值的平台,則産生分配不公平;參與分享的平台大于創造價值的平台,則産生搭便車。
第三個原則,價值分享不僅要分享所創造的價值,更要分享創造價值所産生的增值。
如果大家隻是參與了一個利潤分享計劃,一則激勵性不強,二則對企業最終價值體現反而是損害。無論是核心人才看重的,還是企業願意推行的,其實都是創造價值對接資本市場後的增值部分。
第二個原則和第三個原則是不是互相矛盾?按第二個原則,企業内部就需要建立多個乃至無數個分享平台;而按第三個原則,企業的流通性隻能是一個或幾個平台,是有數的。運用的關鍵在于與實踐的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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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麽不做,要麽做到全公司推行
無論在一家企業,還是在一個集團,以上所講的事業合夥人激勵的三原則,都是成立的,都是可以實現的。下圖是我們給一家企業所做的三層事業合夥人機制模型,把合夥人具體化到了子公司、事業線。
而在另外一家公司,我們則分得更細,隻要是創造價值的組織,就都可以是一個價值分享平台。比如他們的西南辦事處平台、人資部平台、營銷部平台 ...... 都可作爲價值分享平台。是法人組織的,就采用持股計劃;不是法人組織的,就采用虛拟股權計劃。總之,給每個平台都确定了估值定價公式;讓每個平台主及平台價值創造者,都能夠參與平台價值的分享。
問題是怎麽估值?怎麽量化?如何做到公平公正?複雜問題就要抓核心:估值的目的不是爲了準确計量,而是爲了未來分享時的計價統一。
所以,在某個案例中,我們綜合公司管理層和某子公司管理者的意見,定了個 PE6倍的估值。這一估值并不說明這家子公司現在就是這個價。由于子公司沒有資本化,因此估值隻能是内部價。其作用在于未來對該子公司的估值也須按 PE6倍來估。程序方法公平,結果自然公平。于是約定,子公司管理層現在按此估值出資,實行持股計劃;未來集團公司也按此公式計算出的當期估值回購,實現子公司管理層的變現。
這種機制下的激勵效應顯而易見,子公司管理層會拼盡全力将 PE 估值做上去,從而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集團公司對該子公司不僅要求利潤,還要求其他方面,那就加進估值公式去計算,形成一個綜合加權公式。集團公司内所有分享平台的估值公式加總,會與集團公司在資本市場(假定集團公司是上市主體)上的價值體現有差額,這部分做爲總體調整。
資本市場表現高于平台加總的,作爲各平台溢價,按各平台貢獻度分配給大家;資本市場表現差于平台加總的,做爲風險共擔,依然根據各平台貢獻度傳遞給大家。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因此,各平台不僅會關注本平台的價值,還會時刻關注集團整體價值的最大化。
下圖是我們給某公司設計的分子公司等分享平台如何變現的方案。最終都是在上市主體實現流通,實現增值部分的分享。具體操作細節很多,需要依據實際情況做即時性的判斷。
合夥人機制也可以用于某些總部研發中心或研究院人員,對非法人實體可以采用虛拟股權方式。但是,合夥人機制最好全集團公司推行,隻實施局部會有問題。比如,隻實行總部研發部門,沒有内部市場化的機制配套,如何估值會是問題。當然,問題也不是不能解決。我們曾在某汽車企業研究院的實踐中,通過銷售公司的數據,來建立研究院的估值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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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好了錢,企業 80% 的問題迎刃而解
實現事業合夥人機制後,将會産生以下效果:
第一,真正建立起了主人公意識。
以往企業大力加強文化宣傳、提升組織溫度,但喊得山響企業還是老闆的,經理人還是打工的。做老闆交辦的事,領老闆派發的錢,本質沒有改變。要求員工樹立客戶意識、經營理念,以主人翁的态度工作,基本是緣木求魚。
現在提前約定,并在法律層面有保障。人才真正參與到了平台價值的分配之中,所謂 " 打工心态 " 自然就不複存在了。
第二," 能上能下、能進能出、能升能降 " 問題迎刃而解。
我們碰到一個真實的案例:在某家公司推行這套機制後,該公司一個集團副總,主動要求去某區域辦事處當經理。他說仔細盤算後,覺得自己的長處和資源都在該區域,在集團平台上當副總,未來收益還不如在自己最能發揮價值的區域辦事處。
第三,真正實現個人利益、局部利益和企業整體利益的一緻性。
當然,這套管理機制也會面臨很多挑戰,不是所有公司都适合推行的。從實踐案例來看,有以下幾點挑戰。
第一,管理理念的挑戰。
實踐中,我們不止一次被企業家們追問:這樣做了,我還怎麽管理?管理還有沒有人聽?管理與平台利益不一緻時,如何落實?等等問題。
我們的回答基本是标準化的:您管理企業是爲了什麽?是爲了實現自己的管控欲,還是爲了企業價值的最大化?您要求員工上班必須穿正裝,是您自己的個人偏好,還是企業創造價值的必要方式?
應用這套方法,恰恰非常容易地區分出了以往管理中,沒有給企業增值做出貢獻的所謂管理。真正能夠創造價值的方法,各平台主們不用您說,早就采用了。所謂公司平台化,意義恰在與此。如果想打造一個體現個人意志的組織,這套方法的确不合适。
第二,分享胸懷的挑戰。
許多企業家很樂意采用這種方式,但真到了要真金白銀的分享的時候,往往猶豫了。前面說過,由于企業内部各分享平台不可能全都資本化,有的甚至不是法人主體,因此維系這套體系的就是大家的契約精神。年末分享,企業家要反悔,誰都沒有辦法。可話說回來,用腳投票是大家的權力。
說到這裏,不由得想起很多電視台播出的較熱的金牌調解節目,90% 以上是因爲房産糾紛。爲什麽?利欲熏心,導緻忘了自己的初心。企業家也是人。拿出幾千萬,覺得沒什麽,拿出幾個億、幾十個億,就未必能夠經住人性的考驗了。所以,真正的考驗是在分錢的時候。
任何情況下遵守規則,這套機制才可能走下去,企業也才可能真正得到發展。能接受這兩個挑戰,跨過人性考驗的坎,這個企業家就不是凡人了,這家公司也必然是偉大的公司。(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