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黃勝
近日,海南椰島(600238.SH,股價 11.42 元,總市值 51.81 億元)因爲财務數據不準确,還拖延回複監管工作函,屢屢違反信息披露規定,被上交所和海南證監局連續出具警示函。
據報道,8 月 8 日,上交所發布對海南椰島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原因是,海南椰島未對定期報告監管工作函及時回複并履行信披義務,違反了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段守奇、時任總經理陳濤、時任财務總監符惠玲予以監管警示。
事情的起因是,5 月 19 日,上交所向海南椰島發出關于 2022 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 ( 下稱 " 工作函 " ) ,要求公司收到工作函之日起 10 個交易日内進行書面回複,并履行信披義務,同時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
然而,海南椰島多次延期回複工作函,遲至 7 月 4 日才披露對部分問題的回複,後于 7 月 15 日才披露對剩餘問題的回複。這樣的态度和效率,讓人懷疑公司是否有意隐瞞或掩蓋什麽。
而在前一天,因定期報告中相關财務信息不準确,海南椰島及時任董事長王曉晴、時任總經理馮彪、時任财務總監符惠玲均被出具警示函。
海南證監局經過調查發現,2023 年 4 月 29 日,海南椰島公告稱,對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第三季度定期報告中相關财務信息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其中,調減 2022 年一季報營收 5277.41 萬元,調減 2022 半年報營收 1.04 億元,調減 2022 年三季報營收入 2.31 億元。
這樣的差錯更正,在資本市場并不罕見。但是,在海南椰島的案例中,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告了會計差錯更正後,并沒有及時修訂和重新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直到 5 月 19 日收到上交所的工作函後,才開始着手修訂和披露。
這就很奇怪了。既然知道自己的财務數據有問題,爲什麽不主動更正和公布呢?難道是想蒙混過關嗎?這樣做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和信心,也損害了自己的信譽和形象。
海南椰島的信披問題,并非個案。近年來,在資本市場上,不少上市公司因爲信披問題被監管部門處罰或警示。有的是财務造假,有的是信息披露不及時、不真實、不完整,有的是隐瞞重大事項,有的是利用信息差進行内幕交易。
這些行爲,嚴重損害了資本市場的秩序和公平,影響了投資者的信心和權益,也破壞了上市公司的聲譽和價值。作爲上市公司,應該有更高的社會責任和法律意識,遵守相關規定,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确、完整、及時、公平。
信披問題,不是小事。一旦發現,就應該及時更正和披露,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和問責。如果故意隐瞞或拖延,就應該受到更嚴厲的處罰和制裁。上市公司還能這麽玩嗎?當然不能!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