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App 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爲認定方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國家标準要求,近期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通過互聯網監測,發現 14 款移動應用存在隐私不合規行爲。
一、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個人信息前,未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确、完整地向個人告知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個人信息的保存期限等。涉及 6 款移動應用如下:
1、《艾樂遊》(版本 1.3.3,百度手機助手)
2、《江子爲民》(版本 1.1.54,應用寶)
3、《元氣桌面壁紙》(版本 3.52.4324,vivo 應用商店)
4、《易念》(版本 3.0.2,應用寶)
5、《同城酒庫》(版本 3.2.9,vivo 應用商店)
6、《樂山商業銀行》(版本 3.31.6,應用寶)
二、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 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碼、插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範圍等。涉及 10 款移動應用如下:
1、《運多星司機》(版本 1.2.6,應用寶)
2、《艾樂遊》(版本 1.3.3,百度手機助手)
3、《鲸魚愛學》(版本 3.1.0,應用寶)
4、《華龍智信恒生版》(版本 7.1.3.0,應用寶)
5、《江子爲民》(版本 1.1.54,應用寶)
6、《元氣桌面壁紙》(版本 3.52.4324,vivo 應用商店
7、《易念》(版本 3.0.2,應用寶)
8、《樂山商業銀行》(版本 3.31.6,應用寶)
9、《普益基金》(版本 7.0.3,應用寶)
10、《i 音樂》(版本 10.5.2.0,vivo 應用商店)
三、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其處理的個人信息的,未向個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和個人信息的種類,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涉及 4 款移動應用如下:
1、《鲸魚愛學》(版本 3.1.0,應用寶)、
3、《樂山商業銀行》(版本 3.31.6,應用寶)
4、《i 音樂》(版本 10.5.2.0,vivo 應用商店)
四、未提供有效的注銷用戶賬号功能。涉及 1 款移動應用如下:
五、未向用戶提供撤回同意收集個人信息的途徑、方式;基于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個人有權撤回其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涉及 7 款移動應用如下:
2、《天利測畝儀》(版本 2.0.23,vivo 應用商店)
3、《艾樂遊》(版本 1.3.3,百度手機助手)
7、《i 音樂》(版本 10.5.2.0,vivo 應用商店)
六、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未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涉及 3 款移動應用如下:
2、《樂山商業銀行》(版本 3.31.6,應用寶)
3、《i 音樂》(版本 10.5.2.0,vivo 應用商店)
七、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未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未取得監護人單獨同意。涉及 3 款移動應用如下:
1、《元氣桌面壁紙》(版本 3.52.4324,vivo 應用商店)
2、《同城酒庫》(版本 3.2.9,vivo 應用商店)
八、個人信息處理者未根據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個人信息的種類以及對個人權益的影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等,采取相應的加密、去标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涉及 2 款移動應用如下:
1、《貝殼找房 | 二手房新房租房裝修》(版本 9.91.2,微信小程序)
2、《微醫健康平台》(版本 1.04,微信小程序)
針對上述情況,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提醒廣大手機用戶首先謹慎下載使用以上違規移動應用,同時要注意認真閱讀其用戶協議和隐私政策說明,不随意開放和同意不必要的隐私權限,不随意輸入個人隐私信息,定期維護和清理相關數據,避免個人隐私信息被洩露。
文中所列移動應用檢測時間爲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8 日。
文章來源自: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