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多地分行相繼發布了最新的行政處罰公示信息,多家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因違規被罰。其中,銀盈通支付被罰 403 萬元。
具體來看,銀盈通支付的違法行爲包括:1. 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别義務;2. 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對此,央行對銀盈通支付做出罰款 403.97 萬元的行政處罰。
與此同時,張某鵬(時任銀盈通支付總經理)對銀盈通支付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 9.72 萬元。
2020 年,銀盈通支付因 KYC 不利被央行罰沒 1518 萬元。去年 5 月,銀盈通支付被法院列爲被執行人,執行标的 516237 元。該次銀盈通支付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與深圳市欽辰科技有限公司的相關合同糾紛有關。
據官網及公開資料介紹,銀盈通支付于 2005 年 4 月在北京注冊成立,是中國最早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的機構之一。公司注冊資金一億元人民币,是一家第三方支付 / 跨境支付機構、互聯網金融 / 電子商務系統服務商,于 2013 年 1 月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主要從事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僅限北京市、山西省、雲南省、貴州省)、互聯網支付(全國)。值得一提的是,銀盈通支付爲國美旗下支付機構。
銀盈通的系統架構和業務格局爲 " 支付平台 + 電子商務平台 + 清結算中心 ",提供福利卡、旅遊電子護照等預付卡品牌以及 EBC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系統。銀盈通已先後爲商業、公共事業服務、金融等衆多行業提供了行業監管 / 清算平台、互聯網金融支付 / 清算服務等行業解決方案。
然而,盡管銀盈通支付在業務規模和系統架構上取得成績,但合規問題一直是其難以回避的痛點。多次受到央行的處罰不僅損害了公司的聲譽,也對其業務發展造成了不小的阻礙。未來,銀盈通支付需要在保持業務創新的同時,更加注重合規經營,确保業務發展的穩健和可持續。
銀盈通支付的再次被罰爲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敲響了警鍾。在金融市場日益複雜多變的今天,合規經營已成爲每家支付機構不可或缺的底線。銀盈通支付需要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以赢得市場和消費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