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遊戲裏經常會有
組 CP(配對)的情況
然而一位丈夫
在網絡遊戲裏認識了
比自己小 12 歲的女生
不僅認了個 " 女兒 "
還爲她前前後後轉了近 400 萬!
他的妻子就怒了!
北京的小美(文中均爲化名)将另一個名叫小麗的女性告上法院,認爲對方與其丈夫存在不正當關系,要求小麗返還近 400 萬元夫妻共同财産。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爲二人不存在不正當關系,是小美老公對小麗存在特殊的情感依賴,判決小麗返還 218 萬元。
丈夫爲小 12 歲 " 女兒 "
花了近 400 萬
小美與小林是夫妻關系,二人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登記結婚。而小林與小麗二人通過網絡遊戲相識,小麗原爲某音樂學院的學生。小美的老公生于 1986 年,小麗生于 1998 年,兩人相差 12 歲。
此前,小美将小麗起訴至北京大興法院,要求返還小林贈與的全部款項共計 378 萬餘元,以及贈與的全部物品,如無法返還,則支付相應對價等。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小美主張小林在兩年時間内向小麗合計轉款和贈與财物數百萬元,已經超出了正常朋友界限,違反了夫妻忠誠義務,并提交了小林向小麗轉賬的明細記錄。
經審查,轉賬明細中既有幾十元、幾百元的小額轉賬,也有三五千元、幾萬元的轉賬,最大的一筆轉賬爲 2020 年 7 月 4 日通過銀行轉賬 50 萬元。在部分有備注的轉賬記錄中,标注有 " 你昨天頭疼 "、" 九月生活費 "、" 寬松性感泳衣 "、" 姨媽期間關愛 "、" 你大哥和男朋友的飛機錢 "、" 認了個女兒好開心 " 等。
小林爲小麗購買各類商品 60 件,總計金額爲人民币 7 萬餘元。經核實,上述物品既包括廚房用品、書籍、遊戲用品、燒烤用品、化妝品、食品、玩偶、洗發水等物品,亦包括價值千元以上的女性項鏈、手鏈 7 條,其中更包括一條價值 3 萬 3 千元的珍珠項鏈。
另外,小美提交銀行刷卡記錄,證實小林帶小麗到實體店消費,現場購買名包、化妝品、數碼産品等禮物,目前尚能統計出的物品金額總價值約 22 萬元。金額超過一萬元的消費爲路易威登數碼電器 17700 元,迪奧商品 5 萬元、鍾表 21100 元、聖羅蘭商品 16500 元、尚派商品 18999 元、索尼數碼産品 45830 元、古馳商品 23500 元。
小林稱上述物品是二人見面期間共同購買的,是自願贈與,當時看到小麗喜歡就給她買了。
這些錢,小林解釋都是婚後财産,除了工資收入,還有父母給的錢,以及賣了一套夫妻共同房産後的 700 多萬元房款,給小麗的錢裏面,有近 300 萬元都來自賣房的錢。
對于這些錢,小麗和小林還曾經簽下過協議稱,這些款項均爲小林的個人财産,自願無償贈與小麗,屬于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一審法院:雙方不屬于不正當關系
對于這段關系
小美與小麗有不同的看法
小美認爲,從雙方的聊天内容來看,兩人關系超過了一般正常男女關系;而小麗認爲,喊 " 爸爸 " 是開玩笑的,現實中隻見過兩三次面,自己現實中也有男朋友,二人從未發生過不正當關系。
一審法院查明。小林和小麗均稱認了兄妹關系,沒有發生過肉體關系。
一審法院認爲,涉案款項爲小林和小美的共同财産,超過 1 萬元以上的部分爲大額支出,已經明顯超出了資助學業的正常範疇,而低于 1 萬元的部分,綜合本案特殊情況,不宜再行返還。
經統計,小林和小麗之間大額轉賬合計 277.8 萬元,扣除小麗已經向小林返還的 33.2 萬元、26 萬元,合計 59.2 萬元以外,剩餘 218.6 萬元,應予全部退還。
此外,一審法院考慮上述物品是在小林和小麗見面期間購買并贈與的,鑒于雙方不存在不正當關系,實物贈與亦區别于頻繁的異地、網絡轉賬,同時基于道德資助層面的考量,即使出于夫妻共同财産性質,一審法院認定爲贈與關系成立,不宜再行返還。
二審維持原判
丈夫對小麗豪擲數百萬元,兩人沒有不正當關系?小美不信。
同時,小麗也提起了上訴,希望二審能駁回小美的起訴,不讓她還錢。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爲
鑒于小美在本案中未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小林在與小美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小麗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故應當由小美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對于本案贈與行爲的處理原則應當有别于違背公序良俗、因婚内出軌而産生的贈與行爲。
一審法院對該部分大額轉賬款項的處理符合公平原則和利益平衡原則,二審法院對此不持異議。
綜上所述,小美、小麗的上訴請求均不能成立,應予駁回。
來源:潇湘晨報(記者 周淩如 實習生 章家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