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微信公衆号:判官老司機(ID:panguansays),作者:判官(前産品經理),本文是播客節目"朝陽路5号"的文字版,部分内容有删改,江洋,"朝陽路5号"播客主播,大齡資深産品專家,題圖由判官提供。
一、"我不是居委會大爺大媽"
江洋:今天兩個大齡産品經理不聊産品和互聯網,聊聊判官老師的新身份:李主任。判官老師在兼職做社區的業主委員會主任,是吧?
判官:是我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主任。社區是社區,業委會是業委會,不是一回事。
江洋:待會可以聊一下區别。過去三年,我們切身感受到了社區工作者的存在,說實話之前這種存在感沒那麼強。而且經曆了防疫政策的變化,我覺得現在是一個很好的時機,找判官聊一下,他在做業委會工作過程中,有哪些自己的看法或者一些理解。因為大家可能之前對這種社區工作也不是特别理解,隻會看到很多工作者在忙碌。
所以一開始我想問,業主委員會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他和居委會、物業、街道,是什麼樣的關系?
判官: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一個常設機構,就像人民代表大會也有一個常務委員會。
業主大會是一個小區的全體業主,行使對小區的管理權利,維護業主利益的一個組織形式。因為業主大會不可能天天開會,一般也就一年一次。平時業主大會不開會的時候,業委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參與一些小區的公共事務,監督物業履職。
江洋:如果從政府組織架構來看的話,居委會是屬于最基層的政府單位對吧?
判官:居委會的全名是社區居民委員會,它不是一個政府單位,屬于居民自治組織。關于居委會,國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來定義居委會的設立和行使職責等相關工作。
當然話又說回來,居委會并不是跟政府無關,它和政府有協作配合關系,它的工作經費來自于政府,不管辦公場所、還是日常工作開支、或者人員工資,都是政府安排,大家可以理解為它是政府的外部協作組織。
江洋:居委會的上級部門是什麼?
判官:是街道。
江洋:街道是政府部門吧?
判官:對,街道是區一級政府部門的派出機構。咱們國家的街道、鄉鎮,屬于政府的最基層組織了。
江洋:業主委員會,是怎麼産生的?
判官: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委會的選舉産生,咱們國家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從民法典,到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很多城市地方性的物業管理條例的法規,都有涉及。
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正常情況下,是在國家的法律框架之下,由業主自己來組織和開展工作。實際情況中,業主大會的召開,經常是政府讓居委會來牽頭組織。我們小區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根據2021年北京市的精神,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這個事情要由黨建引領,社區牽頭和指導。
據我所知,不止是北京,外地很多的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委會成立,都是社區居委會牽頭。無論業主自發還是居委會牽頭,大會召開,通過決議,業委會候選人選舉,都必須依法進行。但在實踐裡,出現很多問題,咱們可以後邊細聊。
江洋:因為判官和我都在北京,所以我們今天講的所有事情,是北京的一個具體情況。全國各地會有一些細微差異,可能有的地方工作做得更細緻一些,有的更粗糙一些,但是基本上是這麼一個思路。
判官:在南方一些城市,大家買二手房,不隻是看這個小區的戶型、價格、環境,他還要看這小區的業主大會、業委會的工作搞的怎麼樣。
上海有兩個相鄰的小區,因為業主自治水平的差異,每平米房價差了至少5000塊錢。北京目前還沒聽說有這種情況,可能起步較晚,或者工作還沒體現出成效。
江洋:你做這個工作是兼職吧?當時為什麼想做這件事?
判官:兼職的。當時我想做這事,家裡人是比較反對的,覺得這工作費時費力、沒有報酬、吃力不讨好等等。
江洋:我一直覺得這事是大爺大媽幹的事兒,這是我的一個刻闆印象。
判官:其實不刻闆,從結果上來看,确實大多數小區如果成立業委會,擔任委員角色的,很多都是離退休的老人,他們至少是有時間精力的。
為什麼我要做這個事?我是這麼考慮這個問題的。小區走向衰敗的過程,所有業主的利益都是受損的。我是個生意人,不喜歡唱高調,我喜歡拿利益來考慮問題。因為涉及到我自身的利益,我自己不希望小區環境變差,最後房價下跌,所有的人的利益都受損。
我經常跟小區的居民說一句話:每天出門,誰也不是打開窗戶就飛了,小區的事和大家都有關系。你隻要下樓,走在小區裡,這小區的事就和你有關系。你也不希望左邊堵輛三蹦子,右邊踩一腳狗屎。如果沒有人來做、或者沒有合适的人來做業委會工作,以我自己的個體戶的情況,至少我時間靈活一些,我可以做。
2021年,在業主大會籌備階段的時候,我是小區裡為數不多的、自己報名業委會候選人的業主。用給自己貼金的說法,我選擇躬身入局。
江洋:我覺得我們年輕人、或者中年人,去做這件事情,肯定比老一輩人有很多優勢。
判官:我在這個事情上,一開始也沒有給自己定很高的目标,或者給自己立什麼flag。因為這個事情大家都沒什麼經驗,也沒有什麼案例可以學習——每個小區的情況都不一樣,每個小區要解決的問題也不一樣。
我認為自己可能有的一些優勢,比如信息搜集能力,因為咱們都是做互聯網、做産品出身的,在這些方面可能有點優勢。具體在執行層面,因為涉及到很多跑腿的工作,比如要去政府部門去調一些資料,作為年輕人跑腿也是方便的。
劣勢是什麼?在做這件事情之前,相信大多數年輕人或者中年人,在小區存在感并不是很強,小區裡認識咱們的人也不會很多。不像一些大爺大媽,他們可能還會下去遛彎聊天打牌,有小區内的社交。
我這個小區,很多人都是同系統同單位的,本身有同事關系。人脈這一塊,大爺大媽肯定是有優勢的。
當然,這種優勢也分怎麼說,可以是開展工作的有利條件,也可以是不利條件。不利條件就是在工作裡有的時候會有一些額外的壓力,或者有一些得罪人的工作,你面對熟人反而不好開展。
江洋:這份工作,你有收入或者津貼嗎?
判官:紙面上是有的。像我們小區,根據《議事規則》,我們業委會的委員,一個月有300的津貼,副主任是400,然後我是主任是500。
但是,我為什麼說這個是紙面上的,因為這津貼來自于小區的共用面積收入,比如電梯廣告,或者蜂巢快遞櫃租金。從法理上說,共用面積收入默認屬于全體業主。
我們的業委會的工作經費,也是來自于小區的共用面積收益,但是這個錢目前用不了。在業委會工作裡,很多事你會發現,大家在紙面上約定好以後,不具備可行性,待會再舉别的例子。
紙面上我們有所謂的津貼,但目前不光是津貼沒拿到,而且從成立到現在,各種開支還要我自己墊付。比如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印章刻制,再包括我去政府走信息公開流程調取小區的材料,複印的工本費這些,我前後墊付了小1000塊錢。
這些開支都應該走小區的公用面積收益,但是目前拿不出來。如果有财務常識的話,很容易理解。因為小區的共用面積一直是物業來經營的,物業從其他企業收了這筆錢後,不能把這個錢直接給我們,因為我們是個人身份,無法給物業開發票。
這裡又涉及到另一個問題:業委會它的法律主體地位現在是很模糊的。财務上,我們不能像企業一樣,或者說不太容易像企業一樣去銀行開對公賬戶。物業倒不是不願意把這部分錢給我們,但是現實中就遇到了企業财務操作上的問題,這個錢不能直接從公司賬到個人賬。
我問了幾個銀行,因為業委會不是企業,沒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銀行不給開對公賬戶。有的小區業委會,有銀行給開了戶,我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辦到的,我也在到處取經。
總之,現在的問題,不是沒經費用于業委會的開支和津貼,而是這經費無法給到我們。
二、産品經理也不好使
江洋:之前你一直在做互聯網方面的工作,做産品經理,還出過一本書(《産品覺醒》),你本身是一個資深産品經理,你覺得産品經理來做業委會主任這個工作,有什麼優勢嗎?這兩個工作有什麼巨大的差異嗎?
判官:優勢不多,差異比較多。要說優勢或者共同點的話,咱們作為産品經理,尤其是咱倆都算是比較老派的産品經理,可能會有一個原始的沖動,總想通過解決一些問題,讓世界變得更好一點。咱們這一代的産品經理,很多人都是抱這個初心來入這行的,不是說覺得這工作收入高或者怎麼樣,當年收入也不高。
像我做這工作,我剛才也說了,沒有給自己立flag,也沒有給自己定很高的目标。我覺得豐富一下人生經曆,對我自己而言,就當是打遊戲換腦筋了。
而且做這事我也想得很清楚,我不想做好人,我隻想做好事。至少我為改善這小區的環境努力過、争取過,哪怕能喚起一部分業主的主人翁意識,參與到這小區的治理工作裡也是好的。
說到出發點,如果為了别人的認同的話,做這事其實你不太可能有什麼收獲感或者成就感。你隻是想嘗試着能把小區的環境弄得好一點而已,給自己定的目标太高的話,挫敗感就會比較強了。
話說回來,作為産品經理,在業委會實際工作中,沒有什麼太多的優勢,除了可能有一點信息獲取的優勢,但這個也不是産品經理的專利。大家現在善于使用互聯網,信息獲取也不是什麼高深的技能。比起做産品,業委會這工作,你沒有工具箱,沒有數據,沒有抓手,沒有資源。
我前段時間發過一個朋友圈,說很多号稱有治理過億級用戶量級社區産品的PM,可以來試試業委會,他會發現面對小區可能都不到1萬人的這些人,他就得抓瞎。
如果說産品經理還有什麼額外的優勢,像我原來是做社交的,我覺得和業委會工作的共同之處,都是要直面人性的,你是要去平衡需求,而不是單純的滿足需求。
很多小區的狀況,就是業主和物業一起擺爛,大家都在瞎湊合、瞎對付。我做這個工作,一開始我也一度陷入誤區了,以為要先獲得業主的支持,所以我就把大量精力放在去解決業主和租戶的具體問題。理論上我是不應該面對租戶的,但如果群裡來個人找你,你不可能先問是業主還是租戶,是租戶就不搭理人家了?
我用了很多精力去解決一些具體問題,後來發現這樣無濟于事,所以我今年,這個工作思路就想轉變一下。要去抓主要矛盾,解決小區幾個大的問題,而且是要敦促物業去履職。因為大家的物業費是交給物業的,又沒交給業委會,業委會委員也不是一個全職的工作,不可能有太多精力去搞一些很具體的、雞毛蒜皮的事。
所以總的來說,産品經理的工作經驗對做業委會這個工作,我覺得幫助不是特别大。可能會有一些基礎素質擺在這兒,比大爺大媽有那麼一點優勢,不多。
主要還是你自己怎麼看待這事,從這事裡你想獲得什麼?到了小區裡,你面對的都是很具體的人和事,而且這些人跟你住在一起,這些事兒每天不斷第在你身邊發生,這跟大家隔着電腦,隔着手機去看一些數據,完全是兩種感覺。
江洋:在你看來,小區裡的主要矛盾是什麼?
判官:我覺得是争奪資源。
小區是一個資源有限的空間,比如車位緊張、環境衛生,再比如剛才說到的共用面積收益,很多物業會希望把這筆錢據為己有。
物業是受業主委托來運營、經營小區的共用面積的,可在現實中,絕大多數小區的共用面積收益被物業給拿走了,而且也沒有業主去追究,更不用說通過法律手段追究。
物業代表業主去管理、經營小區,天然就具備使用小區的公共資源來牟利的條件。比如我提一個最簡單的問題,你們小區有沒有地面車位,有沒有地下車位?你們地下有幾層停車場?你知道地面車位和地下車位的區别嗎?
地面車位物業隻租不賣,因為地面車位屬于小區的共有面積,沒有産權,物業是不能賣的,而且車位出租的收益,也屬于我剛才說的公用面積收益,屬于全體業主。沒有幾個業主特别清楚這個事情。
地下的停車位也分三種情況,地下一層叫普通地下室,你到地下室入口會看到一個公示牌,這個是按照規定是必須要挂的。這種普通地下室的車位有兩類,一類是産權的,一類是非産權的,非産權車位你就要看看歸屬權了。
有的小區地下二層也有停車位,如果是地下二層是人防地下室的話,很多小區是物業向人防辦公室申請了人防工程使用證,然後又把這收益拿走了。
人防工程的商業化收益,默認也不屬于業主,但如果你們小區召開了業主大會,成立了業委會,是可以去向人防辦公室申請人防工程的使用權,然後經營收益就歸業主來支配了。
所以這裡邊有很多的門道,法律法規都是有明文規定的,隻不過大家平時不清楚、不在意,不去刻意研究的話,也不知道這個情況。
剛才說小區最常遇到的矛盾,來自于有限資源和無限需求的矛盾。作為業主,很常見的一種狀态是,"既要又要還不想"。
"既要"是盡可能多地占有小區的資源。
"又要"指的是希望得到盡可能多的服務,來自物業、居委會,甚至是業委會的服務。
"還不想",指的是不想付出時間精力金錢,哪怕是一些注意力,這是我認為很多業主存在的一個很現實的情況。想要收益又不去研究法律法規,去采取行動争取權益,才會被物業拿走本該屬于自己的東西。
三、"我不慣他們這毛病"
江洋:這工作你做了多久?尤其是疫情三年下來,又涉及到防疫工作和居民訴求,有什麼有趣事或者矛盾,有什麼記憶深刻的故事嗎?
判官:我做這個工作滿打滿算也就一年,因為我們業委會正式成立是2021年的12月30日,在這之後完成備案和刻章,基本上就到2022年初春節了。正式開展工作,那是2022年春節之後的事情。這裡邊要說故事的話,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有三個。
第一個是我們小區有大量的曆史遺留問題,産生很多的矛盾。這是我作為一個普通業主不太容易解決的。相當于我一上任,就接了一堆随時會炸的雷。
比如這個小區分南北兩個區,兩個區在地理位置上不挨着,還分屬兩個社區居委會,所以我平時的工作是跨着兩個社區的。
然後這兩個區的業主,他的心态也不太一樣,規模較小的南邊區域的業主,天然會有一些隔閡感,對業委會不認同不信任,人家會說,你北區的憑什麼來管我們?業委會成立之後,前期有大量的時間,我是在做南區的業主的工作。
甚至南區有業主還聲稱要自己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其實從我的角度沒有意見,但這有一個問題,南區不是一個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沒有自己的配套設施和消防安全中控室,如果能單獨成立業委會,當時籌備的時候就分别成立了。為什麼最終還是成立了同一個業委會,就是因為他不具備單獨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的法律條件。
這裡邊還有曆史遺留問題。我們小區屬于政府福利房,也就是房改房,當年規劃的時候,南北區各有一塊地,在産權上或使用權上是有争議的。這兩塊地的存在,還造成了小區車位緊張等問題。這是一個挺頭疼的、很難解決的曆史遺留問題。
第二個故事是卷入了老舊小區改造。
在業主大會召開前,2021年我們小區被列入了老舊小區改造項目,2022年業委會開展工作的時候,老舊小區改造施工也開始了。然後施工方跟居民就出現了大量矛盾,随之就有很多雞零狗碎的事情。
有一個數據特别令人哭笑不得。我們南區的居民因老舊改造等問題,經常打12345,在2022年下半年的某一個月,打上了北京全市小區第一。大家可以理解為12345是一個客訴渠道,全北京的小區每個月都會有一個12345投訴排名。
還有一次,在南區居民自發組建的微信群裡,有成員辱罵老舊改造施工方的項目負責人,然後發展到對罵,後者最終退群了。那位項目負責人加居民群,本意是好的,希望方便大家溝通。但因為本職工作在身,難免有回複不及時的情況,然後群裡戾氣很重,最後搞成了這樣。
我當時看不下去,站出來說了幾句,大概意思是,大家如果真要解決問題,這個群裡至少得有個基礎的秩序。然後把施工方的負責人罵走的那幾位,扭過頭來又開始攻擊我,髒話就來了。我是不慣他們這毛病的,直接報警了。
微信群也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辱罵他人,是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警察也受理了。拿到報案回執後我直接發到群裡,有一個罵人的馬上就退群了。
第三件事是卷入防疫工作。我為什麼一再使用"卷入"這個詞,因為不管是老舊小區改造還是防疫工作,并不是業委會的本職工作。
業委會本職工作是代表業主監督物業履職,老舊小區改造的甲方是區房管局,施工方不是對業委會負責的。防疫工作更不用說了,這是政府工作。
實際情況下,我确實是幫着社區做了很多防疫工作,尤其從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北京的朋友印象比較深刻,疫情形勢急轉直下,到政策的急轉直下這麼一個過程,兩個社區的工作人員先倒下了,陽的陽,隔離的隔離,已經沒有辦法正常開展工作了。
大概有10天左右的時間,我就充當了部分社區的角色。居民已經聯系不上社區了,就開始來找我,我在裡邊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一直到我自己也陽了。
我印象比較深的就是這三件事。很多人可能想聽,或者下意識會認為,可能會有一些我跟物業鬥智鬥勇、甚至正面剛的故事,其實并沒有。
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2022年大量的常規工作,被疫情給沖擊了,都靠邊站了。所以很多事情沒有發展到我要和物業去角力,或産生矛盾。
第二是物業其實對業委會的工作還是支持的。從物業的角度,他也是希望有這麼一個組織站出來,能夠代表業主跟他們對話,很多事能找人商量。
在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之前,物業很多情況下也頭疼。很多公共事務大家平時不關注,有點具體的事,比如物業說小區停車以前是不要錢的,為了維護停車秩序,是不是考慮收費,一堆業主就站出來反對,這也可以想象。
這時候物業找不到一個具體的人可以對話。因為人人都是業主,但人人都不能代表業主,是不是?
所以剛才這三個故事,反而沒有一件是跟物業直接相關的。
江洋:你覺得在當下的環境裡,業委會這個組織形式,他有什麼缺點?
判官:這個制度目前還是很擰巴的,它的立法層面和現實執行實施層面,中間有很大的鴻溝。
剛才我舉過一個例子,就是我們的經費。紙面上有津貼,有經費,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在物業在财務制度上沒法支持你,然後你自己很難去設立一個獨立的法人地位,給人開發票什麼的。一旦設立了,你又要有會計,就會産生固定成本等等,各種拔出蘿蔔帶出泥的事。
還有一個很大的坑,就是業委會的責任、權利、利益是嚴重不對等的。剛才也說了,既然是一個兼職工作,而且業委會又不是一個能負法律責任的法人工作,所以其實他是不應該擔太大的責任的。
業委會不拿工資,不是一個服務機構。業主有事情,比如說樓裡電梯壞了,這事不應該找我,你是交了物業費給物業的,物業是一個服務機構,毫無疑問這事應該找物業報修。
再比如說老舊小區改造,業主跟我說施工方牆沒刷好,說吊籃很吵,這個事你應該找施工單位去說,我們也管不了施工單位啊,人家甲方是區房管局,又不是業委會請他們來施工的,對不對?
當然我可以去協調,但是不代表說這個事情對我是公平的,因為我自己大量的時間精力,要搭在這種非業委會的本職工作上的。
這個是無關于錢的問題,真談錢的話,給我發多少工資,我能幹這麼多事?如果按照原來咱們在互聯網企業的收入标準,可能小區的物業費全拿出來都不夠。
所以說責權利不對等,是第二個很大的問題。
再就是這個制度,從結果上來看,會導緻業委會工作,尤其是業委會主任的工作,有能力的人沒精力做,有精力的人沒能力做,基本上就是用愛發電了。為什麼要單把業委會主任拎出來說?因為業委會的組建形式決定了,這不是你自己搭的班子,對吧?
業委會每個委員都是被獨立選出來的,之前可能大家誰都不認識誰,搭班子工作能不能配合好?我是運氣好,碰到幾位很通情達理的老同志,也很支持我的工作。但是老同志畢竟精力體力是有限的,所以很多事就練我一個人,這真的不是說我自己願意幹這麼多,而是很多事情沒有辦法交給老同志去幹。
延伸一下,比如說業主不信任業委會,包括咱們國家物業的模式(包幹制為主),其實是有問題的,這就造成了很多問題,最後摞在一起,壓到了業委會這個層面,而業委會本來不應該承擔如此多的責任。
有大量的業主搞不清楚你業委會跟社區、跟物業是什麼關系,會有業主誤會你和物業穿一條褲子,甚至個别人給你潑髒水。
還有一些業主對你的期望值過高,這也不是個好事。比如說有的業主會認為業委會就該換個物業或者業主自治什麼,以為像換鎖一樣簡單。
還有一些網傳的業委會拿共用面積收益來分紅的,發現金紅包搞噱頭,然後有業主就說,你看别人小區業委會都分錢的,等等的各種奇奇怪怪的事情,搞得我也是很頭疼。
很多事其實咱們要回歸到制度層面和執行層面。目前咱們國家的物業模式,還有業委會模式,我覺得都是有問題的。在不管是立法實施,還是政府給的資源和支持方面,都是有問題的,很多事落不了地。
我覺得可能疫情之後會好一些。因為疫情這三年,像社區居委會,剛才也說了,它是屬于政府的一個外協外包組織,手裡有很多資源和實際上的行政權力。但是因為這三年居委會忙着去防疫,很多事情是沒有精力做的。
所以今年春節之後,很多事我希望跟社區聯手,借助社區手裡的資源,甚至是政府的資源,去推動小區的改革,比如說清理占車位,拿什麼三蹦子、破三輪占車位這種事,不光是我,物業都沒有執法權,最後怎麼辦?
隻能是政府部門介入,甚至用強制的方式清理。所以剛才這個問題,我覺得這裡邊有很多是制度問題,然後落到具體的小區,就會造成具體的矛盾,很難去解決,就很多事情落不了地,隻是停留在紙面上,停留在牆上。
江洋:說到責權利不對等,我在想,我們換位思考,我也是一個業主,今天咱們聊了一個小時,而在一個小時前,我對業委會、社區、物業,他們之間的界限,我也分不清楚。我遇到一個問題,可能我也是逮住誰找誰,好多人可能也是這麼想。在你的角度,你會覺得,居民這種樸素的認知有問題嗎?
判官:居民有這樣的想法,我是有前提的接受。什麼叫有前提?
比如電梯壞了,你找過了物業,你給物業打了電話,物業不管或者拖沓,這個時候你再來找我,是沒毛病的,為什麼?我業委會是代表業主監督物業的,他沒有履職,這時候你來找我,然後我去找物業經理談,我覺得沒問題。
但是你上來就群裡艾特我,跟我說什麼幾号樓電梯壞了。你自己都沒有跟物業聯系過,物業也不是不給你修,我覺得是有問題的。
再比如老舊小區改造,小區今年也有這種情況,比如誰家的車,因為施工方的腳手架被蹭了,再比如因為上下水改造,在室内施工的時候,地面上鋪的防護紙太滑,把老人摔了這種事情,業主也會來找我,但他們是先跟施工方溝通過,但是溝通結果不理想,希望我作為仲裁或者協調的一個角色,我覺得是OK的。
但如果你上來就想當大爺,在群裡邊抱怨,這個那個的業委會管不管?我覺得是特别沒意思的。有的時候其實不在于這個事情是不是找了我,而是在找我之前,你自己都做過什麼努力,我個人會比較重視這一點。
一個小區裡除了業主,有幾個角色,一般的小區會有物業、社區、業委會,我們這種正在老舊改造的小區又多了一個施工方,如果說你全找了一遍,我覺得沒問題。你隻找我,這就是問題,我不知道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
你可以自私,但你不能懶,你自私也得有點自私的樣子,我是這樣一個觀點。我不怕你自私,就怕你又自私又懶,就想當大爺指揮别人,這我就比較反感。
在中國做業主是挺難的,從買房裝修到家具家電什麼的,你都得變成專家。現在有了業委會,我認為正常的業委會工作,是不應該去占用主任副主任委員太多的精力的。
但是現在事實上我不但要付出大量精力,我還要變成一個物業管理專家。我電腦上跟業委會相關的文件裡,有一個法律法規的文件夾,這個文件夾裡邊有幾十條的、各級的政府的法律法規,跟業委會工作相關的。
在這個過程中,我也覺得是一個讓人特别疲憊的事情,你做了大量的、本來不該你做的工作。有人在拿工資,他沒把這事做好,他沒做好的原因不是他單點失效,而是制度性的問題。
現在政府希望成立業委會,去補上業主跟社區之間的環節,但實際上業委會能起的作用又不是那麼大,至少在目前的大家都是兼職的情況下。你如果真弄一個專職業委會,業主說你把物業幹掉,業委會來管小區,那業委會不就成物業了嗎?角色上大家都有一些該做的事沒做好,有這種感覺。
物業是個公司,他收了物業費,理應提供相應服務。現在拿錢的物業不好好幹活,你指望一個不拿錢的業委會把活幹了,這現實嗎?
所以現在業主大會和業委會從法律上還是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它的法律主體地位,它在财務上,在收入上。比如說我幹這事,我拿年薪10萬,我覺得不過分,一點都不過分。
甚至你給我這工資,比如居委會的主任,他的收入我相信是能達到這個水平的,但是如果說給我這待遇讓我來幹社區居委會的負責人,我是絕對不會幹的,真的是一個太難做的工作了。誰願意幹,他有他的考慮,但至少從我的角度我是不願意幹的。
業委會這工作,讓我選擇是多拿錢還是少幹活,我甯可選擇少幹活,為什麼?
很多人該幹的活沒幹好,才導緻業委會做了很多本來不該他們做的工作。比如物業沒有正常的履職,如果物業把小區的這些事都弄得很好了,業委會真的就沒有什麼很具體的事需要做了,每年組織大家對小區公共事務投個票就行了。
業主平時有事找物業,然後物業都能解決了,小區的停車秩序、環境衛生也很好,共用面積收益也沒自己揣兜裡,正常應該是這樣的。就是因為他很多事情沒做好,再加上類似我們小區又有大量的曆史遺留問題,所以導緻了我上來就要面對一堆這種陳年的問題。
江洋:所以你越熱心,大家越來找你,就有很多本來不屬于你的工作,你也要去接,因為你是個好人嘛。
判官:所以我剛才也說了,我是不希望做好人的,我隻希望做好事,因為做好人很容易被人搞道德綁架。我做這些事的目的,還是希望喚起大家的參與意識。
我覺得小區治理這事,作為普通業主來說,每個人稍微多花一些精力都會大有不同。最起碼的,召開業主大會需要投票的時候,您高擡貴腿,走到投票點,高擡貴手簽個字,這個事情不難吧?
自己的房子你都不上心,小區破成這樣了,亂成這樣了,房價每平米如果掉兩三千,您這一套房就得差出多少錢來了,很多人這麼簡單的道理想不明白。
從利益角度,很多人都沒想清楚小區治理跟他利益的關系,他隻會琢磨很具體的事,什麼我們家車被蹭了,我這電梯裡髒了,這種事情我覺得反而是小事。您家那車才幾個錢,您那房得多少錢?很多人其實是認知上的問題。
四、希望大家都能做好本職工作
江洋:我覺得這裡需要很多對民衆的宣教,比如業委會、社區、物業,他們的責任和工作是什麼?應該讓大家有一個清楚的認知,具體的事該找誰找誰,才不至于亂。
判官:我倒覺得好産品是不需要說明書的。如果需要說明書,隻能說明産品有問題。
良性的情況下,剛才我也說了,像我們這小區業主大會的召開,業委會的成立,是一個目前比較常見的模式,也就是政府來引導,社區來牽頭,也就是有人牽頭的模式。
其實在這個基礎之上,隻要再往前多做一些,也就是說在日常業委會開展工作的時候,社區、街道也來支持這個工作,業委會的工作就好做很多了。社區的很多工作,業委會反過來也可以配合,比如說防疫這個事情。
當然,話說回來,可能防疫工作結束了之後,社區會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去參與小區的治理,來和業委會一塊開展工作。所以我猜想2023年,我手裡的很多工作會有實質性的進展。
2022年這一年,說實話确實也沒有做成什麼實質性的工作,因為中間三天兩頭疫情來了,然後很多之前安排的工作就推進不下去了,之後又得推翻重來,甚至就歸零了。
比如我們費了很大力氣,聯合街道、社區、物業,計劃于11月上旬清理小區私占車位的行為。結果11月份上旬,物業出現了密接,被整體拉走隔離一個禮拜。
這種黑天鵝老來的話,正常的小區治理工作你就做不下去,所以2023年我覺得從理論上會比之前會好一些。
當然有些小區,是因為業主跟物業的矛盾沖突很強烈,導緻了業主自發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要去替換物業,這種小區也是有的。這種小區的情況我就相對來說沒有那麼感同身受了。
但是現在國内的法律法規,或者說是社區治理的模式之下,哪怕是自發成立的業委會,你要合法合規,就要備案,你還是要去跟街道、跟社區打交道,最終你還是需要在政府的框架下去開展工作的,還是需要街道社區的支持。
所以我覺得小區治理絕對不是業委會單方面能做好的一個事情,業委會最後在小區的治理這個工作裡,應該是一個配角,那主角是誰呢?
主角應該是業主,應該是業主在政府、在社區的支持下,去跟物業去形成一個良性的互動。物業是一個企業,正常情況下,收了物業費,提供服務,本來是一個很正常的事兒,結果現在搞得特别奇怪,就是物業和業主的關系很奇怪。
本來是業主請物業來管理小區,最後物業的權力和權利被畸形的放大。所以希望疫情過去以後,大家都能回歸到本職工作上,做更多的本來該他做好的工作,更本分地去做好一些工作。
江洋:疫情确實帶來了很多變化,希望世界能回歸到疫情之前的,正常的一個狀态。
判官:要說我做業委會工作這一年下來,有什麼特别想說的話,我覺得套用最近的一句話:每個人都是自己小區的第一責任人。希望更多的業主去做孫行者,而不是孫言者。
隻在群裡抱怨、謾罵,不做具體的事,最後不管是業主自建的群,還是居委會拉的群,隻會搞得烏煙瘴氣,毫無建設性。
有的時候我就想不通:大家既然不願在一個缺乏秩序的小區生活,為什麼喜歡在一個缺乏秩序的群裡發言?也是挺奇怪的一個現象。
希望每個業主都能參與小區治理。關注和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的人越多,小區才越有可能朝一個比較良性的方向去發展,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平時事不關己高高挂起,涉及自身利益就出來罵街。
小區的公共事務,或者再往大一些說,社會上很多事情是需要大家參與的,不要老等着别人來解決問題。老希望有什麼人空降下來,哪個領導或者哪個用愛發電的人出來解決問題,如果大家都這麼想,最後就是沒人解決問題。
有的時候是人性問題,但也是制度問題,一個好的制度能夠協調各方的利益,最大程度的利用、順應人性把事給做了,而不是逆着人性,希望有人站出來無私奉獻。不能指望有這種好事,有也肯定不持久。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小區的業委會幹了一年半載就幹不下去了,有很多情況下是因為你的規則在紙上,執行全靠大家自覺,靠一小部分人在裡邊無私奉獻,這是不可能持續的。
江洋:你做這個工作,有哪些得失和複盤?
判官:剛才也說了一些,包括這裡邊的底層模式上的缺陷,也表達了對某些業主的失望,但是一年下來我不後悔。
我做這個事情,雖然沒有還拿到結果,但是這個過程還是很有意義的。很多時候,我們如果什麼事都奔着結果,咱們這一輩子有多少件事,都沒有那麼地如人所願,隻能說你在過程中自己能得到一些收獲和提升,比如我自己的管理溝通的技巧能力得到一些提升。
小區雖然目前為止沒有變得更好,但也沒有更壞。假如我沒站出來做這些工作,這小區會不會越來越差?可能這也是一點比較積極的結果。
雖然這過程中我對所謂的一些人性的東西看得更透徹,但是我也不失望,沒什麼可失望的。至少對我自己來說,我是努力過嘗試過,最後結果怎麼樣,很多情況下,咱們也不能覺得這事非得有點什麼收益,不管是公共的收益,還是對個人的直接回報。如果抱着得失心去做事的話,就會非常累。
江洋:這個事從經濟收益上,回報真的太少了,還是要回到最開始說的,咱們做産品經理,還是要做一些有價值的事情。咱們這些年齡比較大的、"原教旨"産品經理,都還是有這麼一個認知,而不是圖什麼經濟回報。
判官:當然話又說回來,既然咱們是聊業委會這麼大的一個話題,也不排除有的業委會或業委會主任,跟物業勾結也好,還是自己去搞一些貓膩也好,總之是為自己謀私利。
我還是覺得這個事是制度設計和落地執行的問題。人都是自私的,他做這個事情必有所圖。像我就是圖小區環境更好點,自然也會有人借這個機會為自己謀私利,咱們都不排除。
我隻能說我自己經曆的這些事情和我的思考,也不能代表所有的人做業委會工作,都是希望有一個好的結果,或者說有一個對大家都好的結果。的确有人,他就純粹為了自己從裡邊撈點好處。
江洋:今天咱們聊了這麼多,相信大家也對業委會主任的工作和經曆,以及物業、社區、街道的關系,有了更多了解,也有很多有意思的故事和感受,今天咱們就聊到這裡。
本文來自微信公衆号:判官老司機(ID:panguansays),作者:判官(前産品經理),本文是播客節目"朝陽路5号"的文字版,部分内容有删改,江洋,"朝陽路5号"播客主播,大齡資深産品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