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12 月 4 日訊(記者 崔銘)繼昨日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後,交大昂立(600530.SH)管理層今日召開媒體溝通會,就警示函中所涉問題進行回應。
昨日晚間,交大昂立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顯示,公司存在的違規事項包括:2016 年和 2018 年年度報告中高管薪酬披露不實;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擅自解除與 2022 年度财務報告審計機構的業務約定;對 2011 年度至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各季度相關财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更正金額和比例較大,反映出會計核算不規範和信息披露不真實。
交大昂立總裁助理夏景華表示,公司之決定在現階段選擇公開對外發聲,是因爲他感覺目前涉及全體股東利益的部分關鍵問題正在被掩蓋。此次警示函中涉及的 " 高管薪酬 " 正是被掩蓋的關鍵問題之一。
根據警示函,上海證監局認爲,公司 2016 年、2018 年年度報告中高管報酬披露不實。該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40 号)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交大昂立管理層在發布會現場表示,公司認爲相關事實并非是上市公司發放薪酬未經程序的信息披露瑕疵事項。按照管理層及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劉潇江所述,所謂高管報酬披露不實,實際上是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李紅、李康明五名前任高管通過公司資金購買團體保險再退保退費至個人賬戶的行爲。
據了解,自 2016 年至 2019 年期間,楊國平任公司董事長;朱敏駿任公司副董事長、總裁;婁健穎任公司副總裁、财務總監;李紅任公司董事會秘書;李康明任公司副總裁。
就前任管理層購買團體保險後減保退費至個人賬戶的問題,夏景華表示,公司曾向監管機構做出說明。" 我們認爲,目前的責任認定弱化了時任管理層的責任,公司表示反對。"
夏景華稱,由于退保行爲發生在 2016 年和 2018 年,公司留存的資料并不齊全,是通過公司的公章使用的記錄才發現退款退費事項," 目前還無法确保是否還存在着其他資金占用的情況,現任管理層将繼續采取相關行動查明情況。"
12 月 3 日,交大昂立披露了關于公司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公告。公告顯示,交大昂立已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起訴楊國平等上述五位時任高管并已立案,标的金額約爲 2103.93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