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魏凱 記者 王曉宇)2001 年,山東男子恃某被江蘇連雲港人韓某駕駛的客車撞傷後緻殘。事發後,山東臨沂法院判決韓某賠償恃某各項損失 10 萬餘元,後該案移交贛榆法院執行。然而,法院一直無法查詢到韓某可供執行的财産,但這麽多年過去了,法院始終沒有放棄對該案的執行,近日,通過智能系統,辦案法官發現韓某手機支付存在大額資金變動,随即采取措施,最終這起長達 22 年的案件終于畫上句号。
△高某給法官送錦旗表示感謝
22 年前被撞殘,賠償一直要不到
2001 年,48 歲的山東男子恃某在山東臨沂市境内被連雲港贛榆人韓某駕駛的中巴客車撞傷,構成三級傷殘。
2004 年 12 月,山東臨沂蘭山區人民法院判決韓某應賠償恃某各項損失等共計 102785.04 元。因被執行人韓某是贛榆人,蘭山法院将該案件委托贛榆法院執行,贛榆法院于 2005 年 5 月立案執行。
因一直未查詢到韓某可供執行财産,對其家中進行搜查無果,贛榆法院對韓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強制措施,但韓某仍不履行賠償義務,且在司法拘留後去往外地下落不明,至此,該案在窮盡執行措施後,隻能終結執行程序。
在此後的十餘年間,該案更換了幾任承辦人,但是每位承辦人都對案件印象深刻。申請人恃某因這起交通事故造成三級傷殘,行動不便,平時都是其家屬高某在家照顧生活起居。因家中缺少勞動力,經濟條件日漸窘迫,生活非常困難。
更加不幸的是,幾年前,高某也因交通事故被撞傷,平時需要拄拐行走,讓恃某一家更是雪上加霜,每位承辦人在接手該案後都極爲重視,對被執行人韓某的财産調查一直沒有中斷。但是韓某家中一直僅有一套二十年前所建平房且無人居住,也始終不見韓某露面,其名下銀行存款查詢也沒有任何流水明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手機支付現大額資金變動,被執行人露出馬腳
近幾年,随着法院執行系統的智能化升級,擴大了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微信零錢、跨轄區不動産等方面查詢範圍,對于相關案件增加了定期查詢功能,使原本僥幸逃脫執行的被執行人紛紛 " 顯出原形 "。
也許是時間過去很久,被執行人韓某漸漸放松了警惕。在又一次對其的财産線索查詢過程中,承辦人發現韓某的手機支付有大額存款變動,立即對上述存款采取凍結措施,并迅速到被執行人村裏調查财産線索。
通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原有的老舊平房正在翻建二層樓房,樓房主體已經完成,正在進行外牆施工。承辦人當即對該行爲拍照、錄像固定證據,下達查封該樓房的執行裁定書,禁止被執行人繼續建造樓房,并向其家屬送達法律文書及傳票,傳喚被執行人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
執行法官并沒有等到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其家人還到法院辯稱該樓房系其兒子建造,與被執行人無關。
執行法官并未聽信其一面之詞,而是到當地國土部門和建設部門以及村委會調取了被執行人本人書寫的申請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以及村民代表會議記錄等材料,同時又調取了被執行人銀行流水記錄和微信大額取款記錄。該案件經承辦人彙報合議庭,一緻認爲被執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對抗執行,且存在故意隐瞞資産、惡意轉移财産的行爲,情節嚴重,初步判斷涉嫌構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建議移送公安機關偵查,追究被執行人的 " 拒執罪 "。
面對法院調取的翔實證據,公安機關對被執行人以 " 拒執罪 " 展開立案調查,被執行人懾于法律的威嚴,主動到法院将案款本金及遲延履行金共計 28 萬餘元履行完畢,承辦人第一時間聯系申請執行人将案款發放。
至此,這起跨越 22 年的 " 骨頭案 " 終于執行完畢,在被撞殘 22 年後,已經 70 歲的恃某終于拿到賠償款。恃某專門委托家屬高某到法院送錦旗表示感謝。(法院供圖)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