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4 日,國務院簽署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條例》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條例》是我國出台的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旨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爲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要求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建立、完善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遊戲規則,對遊戲産品進行分類并予以适齡提示。
《條例》還規定,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
《條例》的頒布,有利于管控網絡亂象,畢竟現在的網絡亂象衆多,對未成年人的影響是越來越大。
有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網絡不能自拔,淪爲網瘾患者;有的未成年人遭受網絡欺淩,在流言蜚語中身心創傷;有的未成年人隐私信息被竊取,被不法分子威吓要挾。
比如網絡打賞,随着網絡直播帶貨的出現,巨額直播打賞成爲未成年人支持網紅主播的表達方式。
但巨額打賞不僅不利于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金錢觀,還會造成大量财富損失,類似的案例比比皆是。
2020 年 12 月,湖北孝感陳女士帶着 10 歲的兒子到派出所 " 投案自首 ",原來兒子在手機遊戲中累計打賞達 11 萬元。
2021 年 10 月,四川達州一位大爺帶着孫子來到派出所,稱其孫子在 3 天時間内,一共給主播打賞 170 多次,打賞金額近 1 萬元。
網絡打賞利用未成年人的無知和自控力差,以打賞爲名,行詐騙之事,不斷榨取金額。
某些網絡打賞,還存在主播故意嘩衆取寵,容易對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産生不良影響。
14 歲懷孕生子,16 歲最小二胎媽媽,未成年直播私奔,未成年公開征友等等 ……
這些令人瞠目結舌的事件,在網絡直播興盛的早期,曾頻頻登上直播平台的熱搜榜。
這樣的網絡直播打賞,宣揚各種不正确的價值觀,帶來的危害非常廣泛,必須要取締。
除了網絡打賞,混亂的遊戲賬号租賃,也是具有很大危害的網絡亂象之一。
爲了保護未成年人,很多遊戲設計了防沉迷系統,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未成年人的遊戲時間。
但是,有些遊戲租号商家用 " 無時間限制 "" 想玩多久玩多久 " 等廣告語,吸引未成年人。
一旦未成年人付款,他們就能獲得成人實名認證的網遊賬号,在使用時段、在線時長以及充值金額方面,将完全兜開防沉迷系統。
還有部分租号商家,通過非法購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盜取其遊戲賬号,建立大量非法遊戲賬号,再通過網絡售賣,牟取非法利益。
另外,網絡欺淩作爲一種新興的欺淩類型,也日益受到關注。
網絡欺淩,既有傳統欺淩的傷害性、重複性和力量不均衡性,還具有匿名性,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名譽權、榮譽權、隐私權等,甚至危害生命安全。
深圳警方就曾查處一起網絡欺淩案件,某網絡公司以未成年人爲主要對象,通過随意編撰、爆料各類虛假信息,讓不堪困擾的被欺淩青少年花錢删帖。
以上這些網絡亂象,都會對未成年人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針對這些現象進行立法監管,已是刻不容緩。
對未成年人法律保護,網絡是不容忽視的戰場,相信《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出台,能成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安全保障。
參考資料:
編輯:陳展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