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防疫政策較大幅度的優化調整,防疫相關保險産品陷入輿論風波。
近日,網傳 " 中國人壽新冠保險陽了卻不理賠 " 事件引發輿論關注。雖然針對此事件,國壽及時回應試圖平息輿論,但防疫險理賠難卻遠非個例。在黑貓投訴平台,以 " 新冠保險 " 為關鍵詞檢索,有超過 2000 條投訴,投訴者大多表示難以理賠。
近年來,不少保險公司推出了含有如隔離津貼、新冠确診保險金、新冠住院津貼、新冠身故給付等保障責任的産品。一年幾十元的保費,能獲得數十萬元的總保額,一旦被強制隔離每天還有數百元的津貼,故而此類産品一上市便備受追捧,成為 " 網紅保險 "。
但随着時間推移,理賠數量不斷攀升,産品的理賠糾紛也層出不窮。一地雞毛的 " 網紅保險 ",需要行業的善後和反思。
其中一家受到理賠争議的險企内部人士向钛媒體 App 委婉表達了自身難處," 防疫保險是一類非常特殊的産品,目前又處于特殊的時期,全行業都在走一步看一部,等待後續監管層是否會有明确意見。"
快速下架、理賠艱難
在輿論争議中,新冠相關的保險産品在接連下架。
比如,美團曾上架一款由大地保險承保的新冠抗疫保,保費隻需 9.9 元,保障内容包括新冠确診保險金 1500 元,保障期限 3 個自然月。與上述産品類似," 水滴新冠防疫險 " 由永安财險承保,保費 99 元,保障内容包括最高 30 萬元新冠身故 / 傷殘保障、最高 1 萬元新冠确診保險金以及 200 元 / 天新冠集中隔離津貼,保障期限 1 年。兩款産品均已下架。
從各家平台看,以新冠确診作為理賠條件的保險産品已難以見到。而在此前一段時間裡,以新冠确診作為理賠條件,是相關人身險産品的主打賣點。
一位保險業内人士告訴钛媒體 App," 早期的防疫險主要以隔離和确診為主,後期的防疫險主要以重症危重症确診賠付責任為主,前者的争議比較大。"
綜合投訴平台的大量爆料,投保人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投保人提供的材料與保險公司要求不符,無法聯系到具體工作人員等。
比如,有大量消費者爆料稱在各平台購買了防疫相關保險,一旦确診将賠付數千至數萬元。但當消費者感染新冠、核酸檢測呈陽性申請理賠時,卻大都被告知,保險約定的責任前提是 " 确診 ",根據我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的診斷标準,核酸檢測陽性,并不能直接定性為 " 确診 ",需要正式入院後結合臨床表現、胸部 CT 以及血液檢查進一步判斷。
有消費者做了血檢和 CT,醫生也開了診斷證明,寫明 " 确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輕型 "。但保險專員告知她要感染到肺部才行。
總體而言,這類保險中的 " 确診 " 不僅需要核酸陽性,還需要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或方艙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以及胸部 CT 和血液檢查方可認定,比如要求新冠病毒 ORFlab 基因和 N 基因的具體 Ct 值均大于 35。但有投保人被醫院告知," 核酸檢測隻出’陰性’或’陽性’的報告,不會具體标注測量的 CT 值。"
直觀來看,目前理賠難主要由保險公司條款中定義的新冠肺炎與消費者理解有分歧導緻。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想方設法拒賠,提高賠付門檻。
對此,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向钛媒體 App 表示,
首先根據保險法,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合同條款有争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合同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因此,如果保險公司制定的格式條款有歧義,應當作出對保險公司不利的解釋。
第二,我國關于新冠的政策确實在短期内發生了重大變化,短期内必然有大量新增病例,這是保險合同雙方均未預料到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更要求保險公司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履行合同,而不是為拒賠設定各種門檻和條件。保險公司應當研究采取更加靈活務實的理賠方式。
" 在當前醫療資源極其緊張的情形下,所有的醫療資源應當優先保證病人的救治;要求将醫療機構開具确診證明作為理賠必要條件,客觀上增加了醫療機構的負擔,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和醫療秩序,不應予以支持。" 王德怡說到。
反思防疫險
事實上,此番不是抗疫相關保險産品首次受到争議。
此前受到關注并随之下架的是隔離險。通常百元左右的保費可以獲得千元以上的隔離津貼,同樣很快成為 " 網紅 " 産品,在疫情低迷時期為險企帶來了較高流量,但同樣很快屢屢出現理賠糾紛。
針對隔離險存在不實宣傳、理賠困難等問題,今年 2 月,銀保監會财險部下發了《關于規範 " 隔離 " 津貼保險業務經營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下稱《緊急通知》),其中明确要求,财産險公司應從經營理念、銷售行為、理賠管理等七大方面對 " 隔離險 " 相關業務進行自查和整改,并上報自查整改情況。
2022 年上半年,隔離險相繼退市。
有業内人士指出,隔離險屢屢導緻理賠糾紛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設計偏離了保險的 " 大數法則 " 和 " 損失補償 " 兩個根本原則:一方面,各地的防疫措施與政策變化密不可分,這并非概率因素,而是典型的政策風險,無法通過擴大産品的覆蓋面來降低發生率;另一方面,理賠金額難以通過曆史數據積累等方式确認,并與保費進行合理的關聯。此外,故意騙保、惡意理賠等道德風險等也很難通過常規手段予以控制。
目前受到争議的确診險與隔離險遇到的困境非常類似,同樣偏離了 " 大數法則 " 和 " 損失補償 " 兩個根本原則。
一位保險業内人士向钛媒體 App 表示," 防疫相關保險産品流量很高,但難以界定責任的邊界,同時,防疫政策主要由政府制定,其不确定性風險是保險是無法承保的,屬于試驗性産品,保險公司在設計開發産品的過程中要更加審慎。産品下架是合理選擇。"
如此的争議并不僅在中國大陸市場出現,今年 5 月,台灣省宣布放棄新冠清零,此後台灣省的保險企業同樣出現了類似的局面。
據媒體報道,截至 10 月 24 日,今年全台一般傳染病防疫險承保件數為 487.15 萬件、保費收入 45.33 億元,理賠件數 273.16 萬件、理賠金額 1071.87 億元,理賠金額約為保費收入的 23 倍;疫苗險承保件數為 241.78 萬件、保費收入 10.16 億元,理賠件數 70.76 萬件、理賠金額 295 億元,理賠金額約為保費收入的 29 倍。
據台 " 财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 統計,台灣省産險業自 2012 年起至 2021 年的十年間,稅後淨利總和為 1282.95 億元。而今年以來,截至 10 月 24 日,防疫雙險合計已理賠 1366.87 億元,這意味着産險業今年已将至少前 10 年獲利都賠光,且賠款額仍持續上漲。
有報道稱,受防疫險理賠沖擊,島内險企已開始賣樓變現。比如,明台産險在 11 月 24 日已拍闆将總部以 37.67 億元賣給台新銀行。和泰産險 7 月已經率先出售不動産變現,據稱還将出售位于台北火車站附近的台北分公司大樓。三商美邦人壽 7 月賣掉位于台北内湖區的 " 精英電腦大樓 " 整棟辦公樓,8 月下旬又公告标售信義區 " 環球世貿大樓 " 部分樓層。
相較之下,中國大陸地區的險企後續将如何應對,也是對其商業誠信的一次大檢驗。(本文首發于钛媒體 APP,作者|蔡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