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我們會用 " 狗賊 "
來形容品德敗壞的小人
但在上海工作的一名快遞員小于
卻沒想到
自己遭遇了真 · 狗賊!
偷的還是價值不菲的名表!
今年 8 月的一個晚上,快遞員小于像往常一樣,将 30 多隻取來要寄出的快遞,堆放在站點内後,又出發取件去了。8 點多,當小于回到站點,準備将快遞打包送出時。突然,他發現少了一件快遞。
在聯系了寄件人之後,
小于得知這個丢失的快遞
竟是一塊價值一萬多元的手表。
那麽多快遞堆放在站點中,獨獨這個昂貴的快遞不翼而飛,小于懷疑會不會是有人故意拿走了。
于是小于選擇了報警,民警很快趕到了快遞站點,在民警的提醒下,已經懵圈的小于終于想到查看站點内的監控。
快遞站點的監控顯示
8 月 5 日晚上 8 點半左右,一條黃褐色的小狗跑進站點,在小于那堆快遞前一陣翻找,之後叼起一個快遞,悠哉悠哉地走出了站點。
經過辨認,小于不僅确認了被狗叼走的就是他丢失的快遞,而且還認出了這條狗,并且很快就在隔壁店鋪屋檐下的狗窩中,找到了這條狗。
據小于說,隔壁那家店主經常投喂這條狗,并且特地還爲它搭了個狗窩。
雖然找到了狗,但是快遞并不在狗的身邊,于是,小于就在站點周邊開始搜尋。連續 3 到 4 天的尋找,依然沒有找到快遞的蹤迹。
無奈之下小于隻好找到寄件人,商量解決方案。最終,公司和小于協商,先行賠付了客戶 15000 元。其中公司承擔了 5 千元,而小于自己則要出 1 萬元。
小于覺得這條流浪狗是隔壁商家投喂的,對方也應該對快遞的丢失負一部分責任,但是隔壁店鋪隻願意承擔 1 千元賠償,這與自己的實際損失相去甚遠。無奈之下,小于找到了松江區泗泾司法所,申請調解。
司法所的調解員上門找到了商鋪店主。對方反複強調自己是好心投喂流浪狗,發生這樣的事情,他們也覺得很無辜,最多隻能承擔 1000 元。
調解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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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對于法條中提及的 " 動物飼養人 " 認定,對于流浪狗,出于善意喂一兩次沒有問題。但如果長期喂養,使流浪狗對喂養者産生依賴,在特定範圍内聚集,就構成事實上的喂養關系。
此後,記者了解到,小于所在的快遞公司已經将小于賠付的 1 萬元先行還給了小于。而司法所調解員也表示,後續如果商鋪店主不願意接受調解,快遞公司可以走司法途徑維權。
看到流浪動物,
不少愛心人士都會心懷恻隐,
關愛救助它們。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愛心不可濫用,遇到流浪犬應當請有關部門來處理,或是将流浪犬送往專門的收容機構,或通過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進行收養,以圈養、栓繩等方式防止其對他人造成損害。
來源:本台《案件聚焦》(記者:郭南一 視頻:趙祎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