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布《保險銷售行爲管理辦法》,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銷售辦法》共 6 章 50 條,将保險銷售行爲分爲保險銷售前行爲、保險銷售中行爲和保險銷售後行爲三個階段,區分不同階段特點,分别加以規制。一是保險銷售前行爲管理,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業務範圍、信息化系統、條款術語、信息披露、産品分類分級、銷售人員分級、銷售宣傳等進行規制。二是保險銷售中行爲管理,要求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了解客戶并适當銷售,禁止強制搭售和默認勾選,在銷售時告知身份、相關事項,提示責任減輕和免除說明等。三是保險銷售後行爲管理,對保單送達、回訪、長期險人員變更通知、人員變更後禁止行爲、退保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