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和大 S 離婚兩年仍是熱搜上的常客,最近又因爲錢的事鬧上法院。
據台媒報道,汪小菲離婚後與大 S 約定,每個月支付 100 萬台币的撫養費,16 年需要支付 1.8 億台币,折合人民币 4126 萬元。
不過,大 S 再婚後起訴汪小菲違反協議沒有繼續打錢,要求法院執行其名下 750 萬台币的财産,近日又控訴汪小菲從家中搬走 4 幅名畫,要求法院執行 2217 萬台币。
汪小菲在法庭上解釋,至今已支付了 4511 萬台币的撫養費,名畫是自己從香港帶到台灣的,希望留給孩子所以才拿走。
法院認同汪小菲的說辭,駁回大 S 申請執行 2217 萬台币的訴求。
該消息曝光後掀起一片嘩然,不少人吐槽大 S,4 幅要價 2217 萬台币屬實貪得無厭。
對此,大 S 透過經紀人發聲明否認,指有人操控輿論:" 關于部分惡意誇大的金額,熙媛并未收取,請勿以訛傳訛,以身試法。"
另外,大 S 還表示拒絕網絡暴力,言外之意就是自己已遭網暴。
2 月 3 日,台媒《NOWnews》爆料,指汪小菲其實隻支付了 650 萬台币後就沒有彙款,卻對外宣稱支付了 4511 萬,所以大 S 才發聲明控訴金額被惡意誇大。
台媒指出,汪小菲一共要支付 1.96 台币的撫養費,因爲大 S 再婚所以不願繼續支付,長期拖欠費用才被大 S 告上法院。
該報道認爲,汪小菲打了兩三年官司,多次到台灣看子女,卻堅持不給撫養費,反而從大 S 家中拿走 4 幅畫作,讓大 S 十分氣憤。
法院沒有采納大 S 的起訴狀,兩人仍就撫養費問題對簿公堂,原定在 2 月 1 日開庭,因爲私下有和解的意願,法院允許擇期再審。
有趣的是,台媒指汪小菲應該支付的金額是 3 億台币,除了 1.96 億台币的撫養費,婚内還向大 S 借款 1.15 億台币(2600 萬人民币),已支付的 650 萬台币及強制執行的 2000 多萬台币,隻是冰山一角。
值得一提的是,台媒并未采訪大 S 及汪小菲确認 3 億台币的金額,他們是通過大 S 之前在微博發布的借單,以及大 S 近日發聲明稱 " 惡意誇大的金額 " 爲準,認爲汪小菲至今隻支付了 650 萬台币,似乎有失偏頗。
目前,就 3 億金額的數字,大 S 和汪小菲方面都沒有回應,3 億台币折合人民币 6876 萬,屬實天文數字了。